索引号 | whq_twjrswj/2022-0592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工作任务、内容、目标、程序、方式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扎实成效。即日起,乌拉特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次建档立卡对象为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
(一)退役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 (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二)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三)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四)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 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 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建档立卡内容
建档立卡主要统计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9大项信息。
三、建档立卡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大小:20K-50K,格式:JPG;标准:近期(一般在6个月内),一寸白底。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要求穿单色净面无图标深色上衣,不建议穿外套和制式服装;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后奖励奖项证明材料(本人在部队、地方所荣获的旗县级以上的各类奖项证书)。
6.转业证、退伍证或退役登记表、复员证、军队离退休证、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等;
7.伤残证、烈士证明书及存根、《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及存根、《病故军人证明书》及存根,必要时其他优抚对象身份确认可提供抚恤金或生活补助金银行流水。
四、采集时间及地点
采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在各苏木镇均设有采集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由苏木镇工作人员分批次电话通知采集对象后进行信息采集。
注意:请符合要求的采集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等待电话通知,切勿未接通知贸然前往,感谢您的配合。
五、各苏木镇联系人
巴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杜海裕 联系电话:13847826656
呼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斯庆高娃 联系电话:13848789363
潮格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云 娜 联系电话:18847840996
获各琦退役军人服务站:刘 磊 联系电话:15849889902
前达门退役军人服务站:李 扬 联系电话:18747828444
乌 盖 退役军人服务站:雄 鹰 联系电话:1328479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