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nmhkjj/2022-0595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农牧和科技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农牧和科技局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乌拉特后旗农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持续强化工作举措和责任,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公职人员信用建设为基础、以企业信用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宣传社会诚信文化,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机制。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布署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工作。先后制定了《乌拉特后旗农牧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乌拉特后旗农牧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等文件。
二、及时采集数据,按时完成上报。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加大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及时更新,细化分工,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扎实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确保应归尽归,畅通归集渠道,扩大覆盖范围。
三、开展信用承诺制,提高主体意识。
大力推动信用承诺工作,加大信用承诺书公示力度,增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将其作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并在“信用巴彦淖尔”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宣传执法,落实诚信机制。既以法律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部门职责,严格监管执法,又以信用为支撑,加强信用奖惩。同时,通过信用体系建设“进机关”形式开展信用建设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活动, 大力宣传信用政策法规、诚信典型、失信典型等案例,多角度营造诚信社会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