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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24
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卫健委 发布人:王欣 发布时间:2022-05-24 点击量:15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关心关爱激励干部

担当作为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乌拉特后旗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乌拉特后旗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乌拉特后旗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康体检实施方案》《乌拉特后旗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20条措施》等文件要求,加强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管理,经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此次工作的实施,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联络、进程督促、总结汇总和后勤保障。

组   长:王生明    旗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刘怀君    旗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单玉利    旗人民医院院长

格日勒图  旗蒙医医院院长

格吉德玛  基层卫生股股长

李士洁    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健委,主任由刘怀君同志兼任。

二、体检范围和时限

1.体检人员范围:体检对象为全旗所有苏木镇、旗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

2.体检时限:健康体检每年进行1次;健康讲座和心理健康辅导每年进行2次;心理咨询不定期进行。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1.体检项目:干部职工根据自身健康需求选择体检项目。

2.体检标准:体检费用标准为800元/人,实际可享受到1200-1400元的体检套餐(资金超出部分由体检医院配套补贴)。

3.费用安排:旗人社局负责体检人员的统计、核查,由旗财政局根据人社局提供的干部职工体检人数,将体检经费足额拨付到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由旗卫健委为医院出具体检凭证后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经费待年底由旗卫健委根据体检人群满意度、体检规范度等情况考核后拨付。

四、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1.为保证年度体检率达到98%以上,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不再重新安排。

2.未在我旗旗人民医院和旗蒙医医院体检的干部职工,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3.体检医院要根据预约情况,及时聘请市级以上专家到院坐诊指导,并认真提供咨询、解答等服务,必要时开展远程诊疗或邀请上级医院权威专家开展会诊。

4.体检结束后,要对参加体检人员的健康状况作出总体评价并发放体检结论告知书,对身体状况确实存在问题的人员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同时,积极对接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治疗服务,并做好后续随访工作。

5.健康体检中心承担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各医技科室要积极配合健康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保证高质量完成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

6.各医技科室要提前调试必备体检设施,检查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并定期校准。

7.应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体检流程,排查隐患,保证体检安全有序进行。

五、健康体检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

1.体检医院应当将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结果纳入档案管理内容,为在本院体检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2.体检结束后,由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签约医生将报告送到体检干部职工手中(体检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健康档案管理机构,一份交由职工个人手中),并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3.根据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结果,体检医院给出专业的健康指导建议。对体检中发现的患慢性病者,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供后续上门随访服务。 

4.体检医院通过已形成的健康档案,结合体检报告情况,对全旗干部职工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健康体检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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