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后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hq_zfb/2022-0726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13
文字解读:《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一)
发布单位: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嘎茹迪 发布时间:2022-10-13 点击量:2 字体: 大 中 小

一、政策背景

《政府工作规则》原则上5年修订一次,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提出的各项新要求进行修订调整。本次共修订、增加条目31条,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督查落实、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公文处理等几个方面。此外,还对相关文字表述进行了部分修改,使之更加准确、规范。

二、决策依据

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产生的新一届旗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政府工作规则》)。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强化旗政府及各部门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形成界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四、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政府工作规则》13章67条。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以及旗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准则。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共6条,明确了旗政府的组成人员,对其职责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三章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对政府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共3条,确定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以及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内容。第五章为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共5条,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3条,就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信息编报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就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8条,规定了旗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旗长碰头会议等各项会议制度。第九章为公文审批,共8条,明确了旗政府公文报送、审批、签发以及收文办理、发文办理等各项程序。第十章为督查落实,共4条,就大力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一章  工作纪律,共5条,第十二章为廉政和作风建设,共7条,就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十三章为附则,共2条,确定了《政府工作规则》的适用及施行日期等事项。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