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wgsm/2022-0765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乌盖苏木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为确保河长工作落实到位,河道综合治理取得实效,8月18日,乌盖苏木组织召开2022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乌仁图娅主持,机关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
会上,党委委员、副苏木长刘吉对上半年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的说明并指出落实巡河工作存在的问题。截止7月29日,苏木、嘎查两级河长累计巡河110次,发现“四乱”乱堆问题22处,已整改销号22处,在旗水利局、苏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13篇,涉及人居环境整治、防汛抗旱等河长制相关内容。
会上,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武琳宣读了乌盖苏木党委《关于调整乌盖苏木河长制工作河长名录组成成员的通知 》(乌党发〔2022〕36号),明确新一届党委、政府班子总河长、副总河长以及河长名单以及辖区重点沟口负责人,明确苏木、嘎查村河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旗河长制工作要求落实巡河工作,苏木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发现四乱问题,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整改销号。
乌仁图娅作讲话。她强调,要加大河长巡河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形成推进河长制的强大合力。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大对各责任部门推进河管理保护工作调度和督查,加大河长巡河次数,特别是汛期。不断完善问题台账,发现河湖“四乱”问题及时上报及时销号。要强化主体责任、协同推进责任落实,营造全社会参与推进河长制的浓厚氛围。加大对苏木各责任部门落实河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嘎查村落实协同推进责任的工作调度,不断改进、完善和深化公众参与的监督体质机制建设,激发全社会主动参与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