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byblgz/2022-0800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音宝力格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全旗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
“十三五”期间,我旗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的责任担当、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为民情怀、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定意志,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堡垒,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752户1751人全部脱贫、8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脱贫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精神风貌焕然一新、焕发出自立自强和奋发向上的精气神,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十四五”期间,我们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同时,设立过渡期,对脱贫户要扶上马再送一程,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继续落实后续扶持措施,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
按照“脱贫不脱政策”总体要求,保持政策连续性,过渡期内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您还可以享受到以下政策
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对脱贫人员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承担合规费用,按 9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限额门诊300 元。脱贫人员患普通疾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医保报销后的合规费用,按 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限额 1.5 万元;脱贫人员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患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费用,按 7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 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