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fgj/2022-0828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
一、为了进一步促进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决策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三、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隐私,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均要公开;
四、重大决策的内容:
(一)委系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部署;
(二)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三)大额资金使用;
(四)涉及群众、企业改制、行政执法、规费征收、行业管理、城镇建设等与群众合法权曾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五)群众应知的重大改革举措及其它重要工作部署,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
(六)重要人事事项的决策,干部人事任免等,评先表模,重大典型报告;
(七)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九)其它应当公开的重大决策。
五、决策程序
(一)充分调查研究,预在提出可供参考的可行性方案;
(二)方案提出后,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党组全体成员在讨论基础上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