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rsj/2022-0920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领金人员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2.申领方式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进行申领。
3.审核发放程序
(1)市、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市、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市、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市、旗县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市、旗县区通过银行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