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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24
乌拉特后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等级评定监管
发布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人:韩琴 发布时间:2022-11-24 点击量:1 字体:

乌拉特后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等级评定监管

    11月21日乌后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全旗文化经营场所等级评定工作再部署会议,对全旗64家纳入管理范围的娱乐、出版物、印刷、网络等文化场所推行等级评定监管。

    为全面提升全旗各类经营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自觉履行职责,依法经营,营造各场所互相促进,良性竞争的氛围,将纳入管理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推行等级评定监管。为切实做好全旗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等级评定工作,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作用,促进全旗文化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发展,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按步骤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等级评定监管,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文化执法局监督检查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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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通过宣传、自查两个阶段对全旗文化场所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量化标准、综合评定、划分等级、定期检查、据实变更,我局以执法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场所自评结果,执法人员从经营环境、经营秩序、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及落实情况、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隐患、有无违规问题以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打分,对监管对象进行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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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评价结果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类为规范性经营场所,推行适当减少检查和监管强度,二类为一般性经营场所,推行定时定点进行常规巡查,三类为重点监管性经营场所,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对该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针对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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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评定实行一年一次,评定结果将在我旗新闻媒体登载进行公示,同时严格执行等级升降级规则,通过强化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推动市场经营主体提升诚信意识、实现自我监督、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达到“以长效管理促进规范经营,以规范管理促进市场安全有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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