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jyj/2022-0949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为了更好地提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乌拉特后旗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乌后旗教育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教育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教育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教育局重点工作;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人事任免、工作调整;
6.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乌拉特后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lthq.gov.cn);
2.政务新媒体:“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whqjyj);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教育局主要采取公开栏公开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教育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潮格温都尔路教育局二楼办公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2349906
2.邮政寄送
收件人: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潮格温都尔路教育局二楼办公室苏荣
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潮格温都尔路教育局
邮编:0154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乌拉特后旗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wlthq.gov.cn);)下载。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时间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依申请公开渠道仅限于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三)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如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答复期限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潮格温都尔路教育局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2349906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