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thjfj/2022-0962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0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干部分工调整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根据工作需要,经科级领导干部充分讨论、研究,后旗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如下:
局长陈玉晶 主持旗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工作,负责统筹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等方面工作。
副局长杨建军 协助局长负责日常事务,党的建设、“三务”公开、统一战线、工会、团委、妇委会、三级联包、人事教育培训及垂直管理改革;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对接与协调;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机关办公室、环境执法大队。
联系市局机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监督检查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副局长阿云嘎 协助局长负责土壤与地下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生态环境规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土壤环境与辐射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旗政务服务局(旗优化办)、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监督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市环评科、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纪检组长庄肇东 负责纪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旗纪委。
副科级干部范卫东 协助局长负责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股、旗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市水生态环境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副科级干部李俊利 不再担任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政策和综合业务、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综合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宣教股)。
联系市综合科、政策法规与标准科、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副科级干部吴永慧 任乌后旗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协助局长负责大气、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大气股,联系大气环境科、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