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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4-05 发布日期 2022-04-13
乌拉特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单位:民委 发布人:乌雅恒 发布时间:2022-04-13 点击量:3 字体:

乌拉特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安排

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2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把牢政治方向,注重提高思想认识。

  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在实处,抓好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基础。推动全旗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集中研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宣讲,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将党的创新理论、民族工作理论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党建工作重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丰富的学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自治区民委系统“大走访、大调研,送政策、送温暖,促团结、促发展”活动持续走向深入,深入社区、嘎查村走访,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理清基层民族工作短板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做细做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二、坚持协调联动,注重完善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综合考评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民委委员责任制、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督查巡查制、通报制和报告制等制度,不断巩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已经报请旗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准备制发“乌拉特后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实施方案”,夯实“党建+民族团结+N”品牌,巩固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

    三、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夯实创建长效机制

  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为着眼点,重点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面向社会各阶层各类群体,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向深入;策划联合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妇联、团旗委等相关部门举办全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绘画比赛及群众性文体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联合宣传部、统战部、团旗委、妇联等部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有奖问答活动、拍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创意短视频,在抖音、视频号上广泛传播;利用户外及各单位LED屏、公交车站点等播放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宣传片等,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联合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在各类媒体平台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专题、访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在全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评选民族工作先进典型人物和集体,培育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示范(嘎查)村,同时组织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展现各族群众真情相守、互融互促、团结和睦的新风尚。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十二个必须”,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为抓手,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召开旗委民族工作暨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责任、任务、时限、整改、销号”五个清单,分析短板弱项,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全旗“八进”领域的创建单位,开展“互观互学互检”活动,常态化督查检查,确保高效推进,优化、提升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利用我旗宝音德力格尔事迹官,“周末妈妈”体验基地等资源,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创建品牌”;深度发掘文化底蕴,推进示范苏木镇(嘎查、村)建设,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绿色创建品牌”。

  四、坚持增进文化认同,构建共有精神家园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选取固定的地点建设一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标识性建筑,实施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在巴音宝力格镇主要街道、景区、学校等场所推行中华民族文化形象,展示中华灿烂文明、悠久历史和国家成就,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联合宣传部、文旅局等部门,利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节庆节点,开展传承弘扬优秀中华文化系列活动,制作一批接地气的文艺精品,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文化的融合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五、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营造和谐环境

  持续推动《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民族工作法治化。发挥好民委委员制作用,坚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定期排查、及时研判、准确定性、依法处理,有效防范化解涉及民族因素风险隐患,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定期开展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专项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群体性事件。

  六、坚持民生改善,注重助推经济发展

  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完成旗政府下达年度招商引资资金1500万元的任务。把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2022年已经拨付到位的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02万元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基层进行考察调研论证,并组织实施产业基建、产业养殖、基建类等民生改善项目,助推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向市民委申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金5万元,向基层创建单位倾斜,激发基层单位创建热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力度,提升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民族成分变更等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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