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rsj/2022-0975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概况信息
一直以来,乌拉特后旗人社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旗委、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以下是关于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能的简要介绍:
一、基本情况
乌拉特后旗人社局下辖两个二级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和社保服务中心。局机关目前设10个股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股、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信息中心、档案室、培训教育中心、养老保险与社保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单位共有53人,在职41人,退休12人。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22人;合同制工作人员1人。研究生2人,本科31人,专科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人,少数民族19人。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及群团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协助开展党建、纪检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所属事业机构的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等工作。
2、公务员管理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股: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依法开展全旗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调任、考核、奖惩、辞退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全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落实安置、解困和稳定政策等工作。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人才开发股: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旗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地方配套政策;负责全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流动(调配)、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解聘等工作。
4、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股:组织实施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地区津补贴和岗位津补贴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实施工资基金管理等工作。
5、培训教育中心:负责全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工作,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就业安置和自主择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6、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年度计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承担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经办机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等工作。
7、社会保险与基金(资金)监督股: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和实施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就业资金、社保基金年度预决算;拟定全旗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稽核规则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收支监管体系,并依法开展内部监审等工作。
8、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承担全旗人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援助工作,开展人事、劳动争议和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承担仲裁院职能,依法受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审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劳动合同的鉴证等工作。
9、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旗劳动用工监察,受理和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等工作。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