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cjdglj/2022-1093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乌后商改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企、执法不公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责任不明、负担过重的重要途径。根据《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局等16部门制定了《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联合计划》),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制定了《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计划》(以下简称《部门内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情况
(一)联合抽查计划。根据《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巴商改办发〔2022〕1号)和《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全旗应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的部门21个,实际制定抽查计划部门16个部门,共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5项(未参加联合抽查单位:乌拉特后旗水利局、乌拉特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乌拉特后旗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改委、林草局)。
(二)部门内抽查计划。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农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金融办)、统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文旅广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水利局、林草局、执法局、税务局等18部门制定了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计划,共制定部门内抽查计划63项。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应注意的问题
(一)计划的调整。成员单位应按照《联合计划》和《部门内抽查计划》,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实际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与已制定的计划原则上保持一致,由于客观原因修改、整合、增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部门,需经单位审批,报乌拉特后旗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类信息的公示。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抽查结果要在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部门未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监督检查,应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现信息归集并向各级部门共享。
(三)加强协同配合。乌拉特后旗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将加强各部门的指导、培训和联络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敢于担当,统筹制定的联合抽查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各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不得推诿、拖延参与联合抽查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实际,统筹制定全旗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二)加强培训和保障。乌拉特后旗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加大“协同监管平台”相关应用的培训指导工作,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员单位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提升监管信息化装备水平,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大督查。乌拉特后旗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我旗各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并按季度通过系统监测,将各相关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执行已有明确规定不力的,对落实工作“推托绕”的严肃问责。
旗商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市场监督管理局103室
旗商改领导小组电话:4663501
附件: 1.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2.乌拉特后旗“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计划
乌拉特后旗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