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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twjrswj/2022-1104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乌后退役军人发〔2022〕73号
成文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12-14
关于对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059号 《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的提案》的回复
发布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人:李文静 发布时间:2022-12-14 点击量:0 字体:

关于对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059号《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提案》的回复

 

格日乐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就业、社保、医保、房管、教育等部门沟通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精神,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有条件的部队可在军人退役前开展技能培训,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国家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二、加大对患有重病大病困难退役军人医疗救助帮扶方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在充分经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后,其家庭生活仍然困难基本生活暂时难以保障的,可以申请帮扶援助:

1.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服役时间长、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

2.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

3.退役军人、“三属”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图户,因病、因残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对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灵活采取资金援助、实物援助等方式予以帮扶援助。

1.金援助。按照专款专用、科学公正、加强监管的原则,原则上采取社会化方式发放,情况紧急时,也可直接发放现金。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原则上按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帮扶援助资金。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可适当提高标准。一般应当通过金融机构支付,特殊情况可发放现金。

2.实物援助。包括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医药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等。

今后帮扶工作中,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树立主管主责意识,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三、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基本住房保障方面

按照乌拉特后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意见,我旗已经将特殊贡献人群(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归侨侨眷,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环卫等一线艰苦岗位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申请人需要在我旗稳定居住六个月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后旗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到房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即可。

四、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子女上学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及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2〕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2〕88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旗保障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落实符合优待条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暂无困难退役军人子女专项优待政策,我局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积极向上级部门及市级部门反馈意见。

 

 

 

 

 

 

 

乌拉特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46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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