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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jyj/2022-1137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16
关于旗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 1110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教育局 发布人:王春慧 发布时间:2022-08-16 点击量:11 字体: 大 中 小

王永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认同并重视,教师学科结构不均衡,教师老龄化严重,职称评聘困难是制约我旗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大结点所在。2022围绕着打造“教育强旗样板”的目标,我局已经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相关问题。

一、健全教师补充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通过2022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巴彦淖尔市除外)引进优秀成熟紧缺学科教师7人;深入国家高等院校招聘大学生10人。以此来优化现有教师配备,解决教师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

二、制定出台《乌拉特后旗中小学师资均衡调配工作方案》,以黄冈实验学校乌拉特后旗分校(乌拉特后旗一中)为试点,其他学校分步实施,实行竞聘上岗。动员享受中、高级职称待遇,不愿回到教学一线的教师转岗到其他事业单位,空出编制和岗位,进行人才引进和储备计划。解决教师年龄老化、岗位职称不合理的问题。

三、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按照《巴彦淖尔市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我旗拟定《乌拉特后旗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按学校核定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平均绩效工资额度的28%设定增量绩效部分,增量绩效只用于奖励一线教师,真正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以此提升一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和职称改革制度,化解职称聘用中的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教育系统重新进行岗设置时,使用了“定向评定,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将中小学高级职称比例提高到了30%。且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和教育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统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内人社发[2021]39号)第九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岗位无空缺,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后,教师可跨校评审。依照政策规定通过统筹协调高级职称岗位的方法,解决部分学校因高级职称无岗而无法评聘的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旗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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