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jj/2022-1235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乌拉特后旗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0月20日,对乌拉特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实施的2019年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真实性。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2020年1月巴彦淖尔市农牧局以《关于对乌拉特后旗2019年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0〕24号)文件,批准建设2019年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和呼和温都尔镇盐碱地高标准农田3万亩,投资3600万元。
2020年3月耕保中心委托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该项目共分为21个标段,其中施工分为17个标段,材料分为4个标段,中标价共计3348.36万元(其中施工中标2854.42万元,材料中标493.94万元);监理、设计由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中低产田改造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招标投标,监理中标单位是内蒙古智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58.48万元;设计中标单位是内蒙古众鑫安国土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价88.32万元。该项目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完工,2021年6月14日验收。
本次审计范围为2019年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其他关于2019年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现的问题,请耕保中心按照乌拉特后旗审计局出具的《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专项审计报告》(乌审农报〔2022〕8号)进行整改。
二、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完善甲供材料的申请、批准、调运、出入库手续,并且在项目完工后及时汇总甲供材料的数量,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确保甲供材料数量的真实性。
(二)建议建设单位应完善建设项目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在建设项目完工后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结算程序。
(三)2020年3月耕保中心委托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标投标,项目分为施工标及材料标,材料标的土工膜袋、铸铁闸门、涵管、管材管件为甲供材料,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实施有甲供材料的项目时,监督并提醒招标投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投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