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jj/2022-1235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乌拉特后旗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乌拉特后旗民政局组织实施的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区规范化(“三委”规范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列工程价款116.54万元
审计组依据该项目工程招标投标资料、施工合同及费用计取规定等计算,审定工程结算858.40万元,核减工程结算116.54万元(其中:一期报审结算762.02万元,审定工程结算656.34万元,核减工程结算105.68万元,二期报审结算212.92万元,二期审定工程结算202.06万元,核减工程结算10.86万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计组查看了民政局的提供的相关前期资料发现,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截止审计时,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区规范化(“三委”规范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政府投资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区规范化(“三委”规范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在招投标时,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
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区规范化(“三委”规范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以《关于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区规范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乌发改字【2002】123号)批准建设,基底面积572.67平米,改造层数3层,改造面积1005平米。建设中擅自将改造面积扩大为1800平方米,扩大了项目建设的规模,新增大量建设内容,未履行重新审批手续。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乌拉特后旗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乌拉特后旗民政局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