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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06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同力嘎 发布时间:2023-06-06 点击量:25 字体: 大 中 小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后旗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乌拉特后旗司法局201室;联系电话:0478-46666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切实为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各类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统计报送制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股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各股室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格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逐项细化任务。认真制定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逐项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司法所,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实效;同时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涉及本单位的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业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管好用好新媒体平台。一是建立了“乌后普法”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由相关股室指定专人对微博与公众号进行管理,保密审查的同时兼顾效率,做到发布快捷,回应快速。二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提升服务能力,成为基层政务公开的良好平台。

(五)强化组织保障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经常与政务中心保持沟通和联络,邀请技术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员网络知识培训,做到熟练掌握并应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分解到单位各部门的各个环节,未形成多项联动的好局面。

2、改进情况

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使发布内容更真实更贴近民众;进一步强化在线服务,及时为民众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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