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mw/2023-0147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7 | 发布日期 | 2023-05-28 |
关于调整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工的
通 知
各股室、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对各股室、中心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作如下调整,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办公室
(一)主任:吉亚
(二)人员:乌兰图雅、赵改莲、郝日瓦、娜仁花、宝音贺西格、阿希玛、那莫尔
(三)主要职责
1.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单位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
2.管理机关日常事务,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
3.负责单位党建(包括组织、宣传、统战、党风廉政等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4.负责机关学习培训、考核考勤、保密、财务、档案、“三务公开”等工作;
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具体分工
吉亚:负责统筹办公室全盘工作;
乌兰图雅:负责收发文督办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机要保密工作;
赵改莲:负责财务室工作、工会工作;
郝日瓦: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团支部、妇女等工作;
宝音贺希格: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清扫责任区工作;
娜仁花:负责出纳工作、人事、调资等工作;
阿希玛: 负责会计工作;
那莫尔:协助吉亚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考勤工作、综合保障等工作。
二、民族团结促进中心
(一)主任:格根塔娜
副主任:乌亚亨
(二)人员:哈斯、兰格日乐图、其木格、乌雅恒、苗慧荣
(三)主要职责
1.负责政策法规宣传,管理民族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2.负责民族成分审核认定工作;
3.负责城市民族工作和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4.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选树、表彰及经验交流活动;
5.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创建和提档升级工作;
6.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相关的文书档案、模范(先进)个人档案,并进行系统、规范管理,在重大节日对模范个人进行走访、慰问,提升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他们在社会中的知名度;
7.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具体分工
格根塔娜:负责统筹促进中心全盘工作;
乌亚亨: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选树工作、模范基地和模范个人的选树、申报、表彰等工作;
哈斯:古籍收集和研究工作;
兰格日乐图:负责民族手工艺产业;
其木格:负责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乌雅恒:负责宣传、信息报送、民族领域考核等工作;
苗慧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协助促进中心主任完成其他工作。
三、兴边富民项目股
(一)股长:冬梅
(二)人员:乌日恒、伊拉特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和项目的申核、实施、验收等工作;
2.负责筛选项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配合做好各级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4.组织实施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
5.负责清产核资和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宣传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扩大兴边富民行动的社会影响;
7.扶持发展民贸企业,服务管理民族用品生产企业;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拉特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