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fgj/2023-0232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党政大楼一楼东119室,邮编:015543,电话:0478-4666656,电子邮箱:hqjw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主体,聚焦发展改革、新冠疫情、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领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01条,微信公众号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发改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由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具体工作。拟公开的信息经过信息发布人、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要公开方式,按照本部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及时将项目审批全流程信息进行实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我委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公开信息的内容准确性、规范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较去年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期待仍存在着部分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多样;三是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府公开过程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研究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二)畅通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政府信息,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主动改进信息公开方式,多应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发布信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强化舆论宣传,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没有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
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