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rsj/2023-0319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关于申请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
各苏木镇事务所、广大创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等的文件规定,有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就业工作。现将申请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范围
在乌后旗管辖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和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民指农牧民)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其他贷款指未偿还的贷款)。
三、贷款额度、贴息期限及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
小微企业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同时需具备条件是: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
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市场报价利率)-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形式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担保和抵押两种形式,由贷款人与经办银行自行商定。对已承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责任的人员,不予重复担保。对个人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获得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其中:担保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抵押形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动产中心无法登记房屋不能办理。
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资料
(一)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交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
2、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A4纸);
3、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证复印件1份(A4纸);
4、填写《乌拉特后旗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1份;
(二)小微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交资料
1、填写《乌拉特后旗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盖章);
六、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流程和申请方式
(一)贷款审核发放流程
一是由各苏木镇社会事务办受理贷款申请,核实申请人情况(包括:是否符合人员范围、是否做就业失业登记、是否项目真实性、是否资料完善);对符合基本条件人员上报旗就业服务中心。
二是对各苏木镇上报申请贷款人员,进行实名制系统比对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移交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征信核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由各苏木镇社会事务办、就业服务局和经办银行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具体核实贷款人员身份、经营场所真实性、经营规模、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及发展能力等各项指标(一经查实无实体或者实体造假取消贷款资格),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情况。
三是对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集中评审,召开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报告实地考察意见,评估担保风险,确定发放金额。
四是评审通过后,公示3天,对符合贷款人员,通知并办理贷款的相关事项。对逾期未办理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是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秉承同等条件下按照“谁先申请,谁手续齐全,先给谁办理”的原则进行。
(二)申请方式
贷款申请人需在经营场所所在地苏木镇社会事务办或就业服务中心405室提交申请,具体联系方式:
乌后旗就业服务中心:0478-4665392
巴音镇社会事务办: 0478-2391850
呼和镇社会事务办: 0478-4608009
潮格镇社会事务办: 15049399131
乌盖苏木社会事务办: 15847860968
获各琦苏木社会事务办: 13500689556
巴音前达门苏木社会事务办: 18747828444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7日
附件 乌拉特后旗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人员类别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持证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牧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其他( ) | |||||||||||||||||||||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是否有其他贷款: □是 □否 | ||||||||||||||||||||||
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 | ||||||||||||||||||||||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 □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 □合伙经营 | ||||||||||||||||||||||
创业实体名称 | ||||||||||||||||||||||
主要经营项目 | 成立日期 | 职工人数 | ||||||||||||||||||||
贷款额度 | 担保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结果送达方式 | □现场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电话通知(请填写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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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 ||||||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物业管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
企业现有在职职工员数(人)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人) | 是否全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是 ?否 | 是否已缴纳 社会保险 | ?是 ?否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主要经营项目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
贷款额度 | 担保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结果送达方式 | ?现场通知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 | |||||
声明 本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