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mzj/2023-0379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6月1日起,21个省份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6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全国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21个省份有: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
在上述省份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流动人口,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不用再“为爱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