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lj/2023-0517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年度计划,协助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旗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牧区饮水安全和苏木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指导全旗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旗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旗水文工作。负责全旗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水文水资源、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工作的监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旗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与协调全旗重要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苏木镇水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旗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负责全旗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旗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苏木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的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的报批工作。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旗水利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承担旗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构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明确河湖长工作职责,建立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农牧水利河湖股,是水利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按权限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考察工作,承担督导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河湖、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承担苏木镇水利业务,指导饮水安全、节水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检查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嘎查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嘎查村水能资源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承担全体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利信息化运行管理,负责编制全旗水利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学推广,负责水利职工科技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党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后勤保障、财务保卫、调研、信息、宣传、信访监督、政务公开、史志年鉴编纂、制度建设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务、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目标考核及干部监督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水政水保水资源股,承担水政安检、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审批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工作,负责协助组织起草涉水的行政文件和措施,贯彻落实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调处跨苏木镇的水事纠纷,查处全旗重大涉水违法案件,承担全旗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旗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查处、处理并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安全事故,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四)水利技术服务站,乌拉特后旗水利技术服务站为水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参与指导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苏木镇水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工作。
(五)水库堤防监测中心,为乌拉特后旗水利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防汛度汛预案,承担全旗汛情、旱情、灾情预警、技术指导、山洪灾害防治、抗旱减灾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工作,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巴音前达门大街水利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6854
负 责 人:石永强
所属单位
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是乌拉特后旗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全旗水利事业服务等工作,主要是协助开展全旗各行业用水统计、水量上报及用水初审和用水审核工作,开展水政监测、水土保持防治规划设计和实施,并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巴音前达门大街水利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12500
负 责 人:贾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