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后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hq_jyj/2023-0534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8
乌拉特后旗教育资源发展现状
发布单位:教育局 发布人:王春慧 发布时间:2023-05-08 点击量:0 字体:

乌拉特后旗教育资源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乌拉特后旗位于巴彦淖尔市西北部,西邻阿拉善盟,北与蒙古国南戈壁省接壤,国境线195.25公里。全旗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占巴彦淖尔市总面积的38%,辖三镇三苏木、50个嘎查村。全旗户籍人口60240人,常住人口53946人。近年来,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等荣誉。2022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5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15亿元。

全旗共有中小学校6所(完全小学3所、完全中学2所、乡村学校1所),幼儿园7所(公办园5所、民办园2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132人(小学在校生2315人,初中在校生817人)。全旗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100%。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474人(小学320人,初中154人),其中专任教师429人(小学298人,初中131人),占教职工总数的90.51%。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

2009年我旗通过了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2015年又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成为巴彦淖尔市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义务教育均衡旗县。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达标情况

(一)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全旗共有小学4所,达标率100%;初中2所,达标率100%。

(二)旗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

我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校际间差异系数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其中2022年优质均衡七项指标平均差异系数小学为0.3332,初中为0.2862。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乌拉特后旗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议教、政府兴教、人大政协督教、全社会重教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修改完善《乌拉特后旗处级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处级领导多次深入联系学校开展调研,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1.健全义务教育投入机制。旗委、政府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旗统一公用经费标准实现学校预算单列,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城乡统一。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全部到位。2022年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内教育经费1.63亿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内教育经费1.37亿元增加2651万元,增长19.36%。

2.持续推进办学条件改善。立足地区实际,科学规划,统筹部署,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

2015年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以来,2017年投入7500万元建成1所小学,即第二完全小学,2019年投入1163万元为一中、蒙古族中学翻新塑胶操场和人造草坪,2020年投入610万元新建一完小教学辅助用房,2021年投入597万元新建蒙古族完全小学教学辅助用房,2022年在安排教育费附加2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教育发展资金2000万元,投入1.21亿元建设一完小风雨操场、呼和学校市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研学基地等重点项目。2023年投入6500万元开工建设黄冈实验学校乌拉特后旗分校综合实验楼。

近5年累计投入2121万元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及生活设施。专用教室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安防设施及生活设施均达得到全面改善,更好地满足了学生发展需求。

3.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目标的基础上,进行了信息化2.0建设,实现“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的建设目标。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鸿雁在线教育”等学习活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深化与清华大学乡村振兴人才中心的合作,在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及校长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特邀清华大学志愿者深入我旗开展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清华大学乡村振兴乌拉特后旗教学站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旗教学站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学站。以中央电教馆教研共同体项目实施为依托,以国家名师团队带动本地名师建设,以本地名师带动区域教研,以教研引领提高教育质量,开创了教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2021年我旗被中央电教馆评为优秀试点旗。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1.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健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评价管理制度,将师德修养作为晋级晋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承诺制,并列入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制定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方案,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实现社会化监督。坚持选树和宣传优秀师德典范,隆重举行教育系统表彰大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持续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和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

2.积极开展校长教师培训工作。持续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将教师培训费用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每年安排58万元用于教师培训,2023年提高到100万元。通过借外力,请进来、送出去等模式,利用挂职、托管、跟岗、进修等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培训,构建教研、科研、培训三位一体的教师培训机制,不断优化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

3.加大教师人才交流力度。加强师资统筹管理和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制定《乌拉特后旗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拉特后旗关于选派优秀教师支教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农牧区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坚持城乡交流、民汉交流、山前山后交流、局校交流原则,加大校长教师交流力度,全面提升旗域内农牧区学校、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022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109人,交流轮岗教师 13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2%;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7人,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54 %。制定校长队伍后备力量培养行动计划,实施“双挂双交流”机制,培养储备一批优秀年轻的校(园)后备干部。

4.加快补充教师队伍。近五年招聘各层次教师158人,其中中小学教师89人。2022年面向全国招聘6名优秀学科带头人、9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实现了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的科学化、合理化,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

5.全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财政优先保障发放教师工资,预算安排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年提高。出台《乌拉特后旗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市增加一线教师绩效工资,增量部分按学校核定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平均绩效工资额度的20%设定,增长比例全市最高。市级“名校长、名教师”每月发放补贴500元;偏远艰苦地区教师(苏木镇教师)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农牧区学校支教教师每月发放1000元补助;随班就读教学班主任全部按照规定予以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三)关注弱势群体,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持续关注随迁子女。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及财政保障体系,制订《乌拉特后旗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乌拉特后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划片就近入学范围,简化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流程,确保与本地适龄儿童享有同等入学机会。 

2.全力关爱留守儿童。出台《乌拉特后旗关于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教育、团委、妇联、社区等部门开展“周末妈妈”“周末爸爸”“爱心妈妈”等多种形式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蒙古族完全小学和部分社区为周末不方便回家的学生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为他们提供周末学习、娱乐、运动场所。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3.落实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为残疾儿童建立档案,动员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目前全旗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48人,随班就读31人,特殊学校在读10人,送教上门4人,免学1人,缓学2人。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00%。二完小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购置20万元特教设备,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了更好的个性化服务。保障残疾儿童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拨付到位。

4.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关于调整完善乌拉特后旗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乌拉特后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20年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099人次,153.775万元,其中“四类”非寄宿学生补助197人次,5.13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902人次,148.64万元。2021年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987人次,128.31万元,其中“四类”非寄宿学生补助244人次,6.38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743人次,121.93万元。2022年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167人次,98.75万元,其中“四类”非寄宿学生补助261人次,6.6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906人次,92.09万元。

(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内涵稳步发展

1.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问责监测机制,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扎实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出台《乌拉特后旗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十条”实施意见》《乌拉特后旗教育系统关于落实“双减”工作的意见》,制定《乌拉特后旗规范中小学作业管理十条规定评估考核细则》,与学校签订《乌拉特后旗专项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书》,印发《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管理监测举报问责制度》《乌拉特后旗“双减”工作专项整治办法、追究责任办法、日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使学校办学行为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减负提质”已成常态化,无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现象。

2.着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课后服务,印发《乌拉特后旗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序稳步推进,有效助力“双减”。近三年共计拨付课后服务专项经费241.93万元。各学校以课后服务为契机,坚持学生自愿、学校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作业辅导、阳光体育、经典阅读以及其他各类兴趣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着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轻家庭经济和精力负担。目前,全旗共开展课后服务作业辅导班118个,兴趣活动班153个,学生参与率100%。青少年活动基地美术、乐器、舞蹈、陶艺、科技等校外兴趣培训活动有序进行。各部门协同配合,现场查验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形成校外培训联合治理态势,避免了学生校内减负,校外增压。

3.加大教研教改力度。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强化教研团队建设,有效实施名师工程,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积极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下校、区域教研、新课程培训、课题培训、课堂教学竞赛等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打造旗域教学研究环境。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课题的管理,做到课题来源于一线,回归于一线,服务于一线。目前,我旗建有市级名师工作室1个、旗级名师工作室1个,拥有正在实验的自治区级课改实验课题5个,市级实验课题13个。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