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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12
乌拉特后旗林草管护员网格化管理 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人:曹玉莲 发布时间:2023-09-12 点击量:1 字体:

  乌拉特后旗林草管护员网格化管理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要求,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为抓手,整合 组建统一的规范化林草管护员队伍,充分发挥林草管护员对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源头管理作用,切实把旗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好、保护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乌拉特后旗林草管护员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所称林草管护员,是指从事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的人员。林草管护员由现有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草原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测报、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管护人员整合而成。

  一、管护网格划定

  林草管护员网格化管理,是指对聘用的林草管护员实行统一规划网格、统一选聘续聘、统一签订协议、统一培训指导、统一日常管理、统一监督考核的“六统一”的组织管理模式。

  在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指导下,苏木镇人民政府统一划定所辖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网格,并按照“一格一人”聘用林草管护员。??

  以每个林草管护员能够承担的工作量为前提,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特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分布、人员活动情况等因素合理划定管护网格的数量和面积。按照草畜平衡区15万亩配备一名管护员、禁牧区50万亩配备一名管护员划定一个管护网格,可衔接村级林长责任区划定,森林、草原、湿地交织地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管护面积。面积大的嘎查村可划定多个管护网格,各管护网格必须无缝对接、覆盖全域且不得交叉重叠,划定的资源管护网格要与林草湿资源一张图上的界线相符,并附于管护协议内容中。

  管护网格一经划定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经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及时组织调整并报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三、林草管护员职责和权利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苏木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管护协议(合同),在管护协议(合同)中应当明确林草管护员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了解管护网格内林草湿资源状况,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管护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协助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发现、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火情,并协助苏木镇人民政府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网格内发生的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四)及时记录、保存和报告管护网格内破坏林草湿资源的情况,对正在发生的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苏木镇人民政府处理。

  (五)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网格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对正在发生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苏木镇人民政府处理。

  (六)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网格内偷牧或超载过牧行为,对正在发生的偷牧乱牧和超载过牧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苏木镇人民政府处理。

  (七)宣传林草湿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八)完成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林草湿资源管护工作。

  林草管护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管护协议(合同)获取报酬;

  (二)申请解除管护协议(合同);

  (三)接受并参加相关政策、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林草湿资源管护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五)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林草管护员选聘与解聘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整合优化所辖范围内现有各类林草管护员,制定林草管护员选聘、监督、检查、考核和管理规章制度,在统一划定管护网格的基础上,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林草管护员队伍。 

  林草管护员选聘程序。苏木镇人民政府或嘎查村民委员会聘用林草管护员的,由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在所辖范围内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选聘结果和签订的协议(合同)报旗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告:苏木镇人民政府在驻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公告林草管护员选聘事项。

  申报:申请人向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嘎查村民委员会按照林草管护员选聘条件,初步审查申请人资格,并汇总相关资料,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

  审核: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林草管护员人选,并反馈嘎查村民委员会。

  公示:苏木镇人民政府在驻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拟聘用林草管护员人选,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聘用:苏木镇人民政府与公示无异议及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林草管护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或组织嘎查村民委员会与公示无异议及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林草管护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并报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林草管护员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热爱森林草原事业,熟悉当地林情、村情、山情、民情。

  (三)林员必须是当地常住居民,年龄男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贫困护林员可放宽至70周岁),女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贫困护林员可放宽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优先聘用。

  (四)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能准确领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善于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宣传林草方针、政策。

  (五)能学会使用智能手机或巡护手持终端开展巡护工作。

  (六)林草管护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林草管护员,本人申请续聘的,经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七)林草管护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选聘程序进行补聘。

  林草管护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责任,应当解除管护协议(合同):

  (一)聘用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情形的;

  (二)存在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行为的;

  (三)脱岗在外,不能正常履行林草管护员职责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承担管护任务的;

  (五)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六)林草管护员没有管护能力或管护不到位的;

  (七)其他违反管护协议(合同)解聘条款规定的。

  五、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林草管护员劳务报酬标准由旗林草局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确定并在管护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劳务报酬根据管护面积、管护难易程度、区域特点等核定标准,同时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降低。

  林草管护员劳务报酬由中央、自治区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管护资金、草原补奖结余和扣罚资金、草原管护员补助、自治区返还的草原植被恢复费、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等组成。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为林草管护员购置巡护服装、装备、巡护标识、巡护日志、宣传品等,建立巡护信息系统和开展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支出。

  鼓励各地建立林草智慧监测管理平台,使用无人机、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将林草管护员巡护网格化管理纳入平台管理,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林草管护员管理动态监控。

  鼓励各地创新管护机制和管护模式,根据区域内林草湿资源分布及地理环境特点,对不同区域和地段,采取不同的管护模式,如管护队模式、管护责任制模式、管护站模式、第三方管护模式、立体管护模式等,充分调动群众保护林草湿资源的积极性,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

  六、林草管护员管理和考核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林草管护员网格化管理工作;苏木镇嘎查村负责林草管护员的选聘、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并报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嘎查村林长负责对林草管护员进行日常管理。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对苏木镇林草管护员管理工作及林草管护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资兑现依据。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林草管护员巡护发现问题报告制度,明确处置流程,建立台账,形成闭环管理。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编制林草管护员培训方案,对林草管护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升林草管护员的管护能力和责任意识。每年在非防火期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培训。

  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苏木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林草管护员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林草管护员的申请材料、审核表、管护协议(合同)、考核表等。

  具体考核办法参照《乌拉特后旗草原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监督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七、奖励与惩罚

  林草管护员工作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

  (一)熟知责任区资源情况,坚持巡护制度,全年完成巡护天数多于240天,并认真、按时填报巡护工作日志的;

  (二)及时发现并报告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使林草湿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三)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草原火警、火灾、病虫鼠害,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为侦破破坏林草湿资源重特大案件提供关键线索的;

  林草管护员有如下行为予以处分:

  (一)发现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未及时制止和报告或未能发现的,每有一起扣发工资200元,对造成重大资源损害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指挥调度,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八、附 则

  本办法由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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