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jyj/2023-0568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3〕2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乌拉特后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行为,结合我旗实际,现将乌拉特后旗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与“阳光分班”学校
乌拉特后旗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阳光分班”时间
小学:8月26日上午9:30。
中学:8月26日上午10:30。
三、“阳光分班”地点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记录并公示分班结果
阳光分班结果将进行现场公示,公示完毕后,现场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教育局公章,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招生学校分管校长签字确认,教育局留存一份名单备案,两份由学校带回,一份在校园内公示,一份留存备查。
五、参与“阳光分班”相关单位及人员
本次阳光分班由旗教育局组织现场会,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校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在旗教育局、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新闻媒体、乌拉特后旗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的共同监督下进行。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