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gyhxxhj/2023-05906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乌拉特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市 工业企业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旗工信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 式,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 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权力清单中的行 政监督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对行政检查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第六条 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检查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职务、执法证号等,并对外公 示。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第七条 根据局职权范围,建立检查企业名录库。 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调整,确定抽查频次,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
第八条 检查应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检 查人员,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检查人员。
第九条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 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条本局工作人员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 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乌拉特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