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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18
一文读懂 | 巴彦淖尔市落实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方案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许雅楠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量:10 字体: 大 中 小

 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30号)要求,支持和促进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巴彦淖尔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要素保障、平台搭建、综合服务科学精准施策,以有为政府保障有效市场,科学有效激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体量规模稳步扩大。到 2025年底,力争全市累计新设小微企业1.2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3万户以上。到2025年底,小微企业力争突破3.5万户,个体工商户力争突破14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突破65%,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二)主体质量明显提升。持续推动“个转企”,大力扶持“小升规”。到 2025年底,新增“个转企”企业50户以上、“小升规”企业25户以上、“四新”主体1900户以上,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6户以上,创建旗县区级以上农牧业合作社示范社800个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700个以上,培育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个,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健全“四个体系”(要素保障)、开展“五大行动”(平台搭建)、实施“六项工程”(优化服务),保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

    (一)健全财税支持体系

    1.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

    2.设立专项资金助力发展和继续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租减免政策。

    3.建立常态化政府债务监测机制和预算管理体制。

    (二)健全金融扶持体系

    4.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缩短贷款发放周期。

    5.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支持鼓励创新金融产品。

    6.积极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持续降低融资成本。

    7.充分利用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代偿”作用,拓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渠道。

    8.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修复,精准做好以需保供。

    9.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丰富融资渠道。

    (三)健全用工保障体系

    10.立足我市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缺口,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11.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作用。

    12.做好岗位信息搜集发布工作。

    (四)健全“双创”服务体系

    13.发挥各类开发区、园区“双创”主阵地作用。

    14.健全“双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园区共享服务模式, 为本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帮办、财务管理、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

    15.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通过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转移转化。

    16.分型分类建立“个转企”培育库。

    17.优化政务服务。

    18.建立“个转企”奖补措施。

    (六)开展“小升规”培育行动

    19.开展小微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

    (七)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

    20.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1.助力“四新”主体发展壮大。

    (八)开展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22.强化“天赋河套”品牌建设,供产销研发主体一体培育。

    23.依托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发展培育现代农牧业小微企业。

    24. “蒙”字标为小微企业赋能。

    (九)开展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

    25.依托非遗技能开展传统工艺生产、培训、交流、展示和销售,支持打造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发展新型文化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6.积极推动发展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乡村旅游宿集群。

    (十)实施市场环境优化工程

    27.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

    2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29.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制。

    30.持续治理涉企收费。

    31.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十一)实施经营成本减负工程

    32.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期限延展和补贴政策。

    33.国有企事业单位直属检验检测、技术鉴定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技术鉴定等费用减半收取。

    (十二)实施质量管理提质工程

    34.推进“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

    35.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

    (十三)实施惠企政策直通工程

    36.市直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已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

    37.充分发挥个私协会引领作用。

    (十四)实施“小个专”党建引领工程

    38.健全组织机构设置,选强配齐党建指导员。

    (十五)实施法律服务保障工程

    39.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律服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导,系统推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振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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