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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scjdglj/2023-06554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3
警惕年报诈骗!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许雅楠 发布时间:2023-04-13 点击量:9 字体: 大 中 小

广大个体工商户、企业朋友:

近日,我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收到电话或短信,让其点击链接或下载APP进行年报补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收取手续费。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示:

1.年报申报和补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均为免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既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市场主体进行年报申报或登录认证等操作,更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索要经营户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收取费用!!各类经营主体在收到类似微信、短信或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忌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如发现上当受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

2.年报申报及补报请认准官方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https://nm.gsxt.gov.cn/index.html)。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请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怎么办?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一)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二)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三)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4.如您发现自己未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或需要移出异常经营名录请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补报,再通过该网站的“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或者到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103室现场办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涉及该项行政处罚,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办理,切勿相信任何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切勿向任何个人转账!

请广大经营者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乌拉特后旗年报填报系统咨询电话: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股

   

0478-4663501

   

0478-4663501

   



巴音宝力格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478-4610161

   

0478-4610161

   



呼和温都尔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478-4680486

   

0478-4680486

   



乌盖苏木市场监督管理所

   

0478-4612399

   

0478-4612399

   



潮格温都尔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478-4612077

   

0478-461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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