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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scjdglj/2023-0659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04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提高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许雅楠 发布时间:2023-09-04 点击量:2 字体:

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注销成本,提高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管局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畅通市场经营主体退出渠道,加速市场主体“新陈代谢”,提升市场活力。

一是拓宽企业简易注销范围。积极引导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依程序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是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经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被冻结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对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无需重新公示;对其他部门提出异议,经核实异议情形不存在或错误的,当场受理。

三是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公示时间由原来的45天压缩至20天,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市场经营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企业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将报刊交费公告改为公示系统免费公告,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对注销企业的联合监管。

四是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五是推行简易注销“跨区域通办”。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本地直接申请办理乌拉特后旗范围内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业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市场主体可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丢失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彻底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减少了业务办理异地跑动,办事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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