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cjdglj/2023-0698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乌市监联席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09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乌拉特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后旗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8月9日
为全面落实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推动我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有效防范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着力打造我旗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乌拉特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专项工作考核、随机抽查督查
考核及第三方评估结果考核,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四项考核分别占50%、20%、15%、15%分值权重。
三、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各成员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否建立审查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审查工作台账,并按要求每季度上报;是否按时上报半年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前)及全年工作总结(每年12月5日前)。
(二)专项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政策、规范性文件存量清理情况及自治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一般在专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专项工作考核。
(三)随机抽查督查考核。主要考核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是否存在报请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查前未进行公平竞争的情况;是否存在部门出台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
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等。此项考核由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不定时开展,每年对各成员单位至少抽查1次。
(四)第三方评估结果考核。主要考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第三方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等次折算分值,分别记 15分、12 分、9 分、5 分。
四、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考核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至89分的为良好、70至79分的为合格、69分及以下的为较差等次。凡考核结果确定为较
差等次的单位应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通报发旗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全旗营商环境考核和旗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结果清单
2.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增量审查清单
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反向扣分细则
1. 本部门或代政府起草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存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分值3分,酌情扣分)
2. 本部门或代政府起草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时,未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办理系统或流程。(分值2分,酌情扣分)
3. 本部门或代政府起草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时,未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规范。(分值3分,酌情扣分)
4. 本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或集中学习。(分值1分,酌情扣分)
5. 本部门未配合市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分值1分,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