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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06
关于修订《乌拉特后旗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卫健委 发布人:王欣 发布时间:2023-09-06 点击量:0 字体:

关于修订《乌拉特后旗道路交通事故

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修订的《乌拉特后旗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乌拉特后旗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提高应对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及时反应、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3 医疗救援组织体系

成立旗卫健委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旗卫健委领导小组”)。由旗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副组长,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旗卫生健康委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全旗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救援应急预案;负责收集医疗救治工作信息;负责选派由急救、内科、骨科、胸科、普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烧伤科、医院感染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 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救援的应急响应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的有关报告、通报和指示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组织和协调全旗各级医疗专家组和医疗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并设立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与事故救援指挥部统一负责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治工作。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分析和评估事态发展趋势,若现场应急救援资源不足,不能满足医疗救援的需要,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快速协调和调集医疗力量应急增援。 

4.2 现场医疗救援及指挥

4.2.1先期处置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伤亡报告和医疗救援指令后,立即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并随时向旗卫健委报告处置情况。

4.2.2现场医疗救援指挥

为及时做好现场医疗救援指挥工作,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相关领导要亲临现场,担任现场医疗救援指挥。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要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统计现场伤亡人数,并将现场伤病员及处理情况快速报告医疗救援领导小组。

4.2.3现场抢救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令后,医疗救援队伍要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原则,立即将伤病员转送出危险区。必要时要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开展救治工作,由最先达到现场的医师全面负责现场检伤分类工作。

现场临时救护要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辩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医疗救援队伍在实施医疗救援的过程中,措施要果断,处置要恰当,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意保护受伤人员和参加医疗救援人员的安全。若现场危险环境尚未解除,应听从现场指挥,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4.2.4转送伤病员

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时,应立即将伤病员转送出危险区,尽快转送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或就近医院救治。

(1)根据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报告,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辖区内的急救车辆赶赴现场转送伤病员,同时根据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的分布情况,合理分流伤病员。

(2)医护人员须按照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将伤病员快速送往指定医院救治。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或拒收伤病员。

(3)转送伤病员时,医护人员要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在做必要的处理后,由医护人员监护转送指定医院治疗。

(4)在转送伤病员时,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伤病员转送单(见附件1),全程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确保后续医疗救治。在转运救治过程中,要避免造成伤病员二次损伤。转运单一式二份,一份交伤病员接纳医院,一份交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汇总伤亡信息。

4.2.5定点医院

旗人民医院确定为医疗应急救治医院。接到指令后,应当在30分钟内立即做好接受第一批伤病员的准备工作,及时开展医疗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同时按规定向上报告救治情况。

4.3 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完成,或伤病员已及时转送指定医院救治,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 信息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救援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先期医疗救援队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人员初步伤亡情况和范围,医院在接收伤病员入院救治后,要指定专人进行信息汇总,并逐级上报伤病员入院人数及救治情况。各类信息报送应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和缓报。

6 医疗救援保障 

应急医疗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应对和处置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医疗救援技术研究,制订医疗救援技术方案,保证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1 医疗救援应急队伍保障 

积极组建综合性医疗救援队伍,并保证应急队伍的稳定,严格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6.2 医疗救援用血供应保障

做好医疗救援用血供应保障工作。 

7 附则

7.1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并报旗卫健委备案。

7.2 旗卫健委对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和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附件:1.伤病员转运单

2.旗级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应急救援队名单

附件1:

            伤病员转运单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住址

体温

血压

呼吸

血 型

¨A ¨ B ¨ O  ¨AB

神 志

¨清醒¨浅昏迷¨深昏迷

双侧瞳孔

¨等大 ¨不等大

光反射

¨存在 ¨消 失

主要阳性体征:

初步诊断:

措施:

时间:

下步治疗意见:

转运医院 :

救援人员:

接受医院:

接受医师: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回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一份留接受医院

附件2:

旗级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应急救援一队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称

备注

1

王瑞萍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护理学

主管护师

2

靳凯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副主任医师

3

张桂梅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中医学

副主任医师

4

李波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副主任医师

5

乌兰图格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副主任医师

6

杨华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副主任医师

7

马志强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中医学

副主任医师

8

倪换兵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中医学

主治医师

9

斯日古楞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蒙医学

主任医师

10

卢震宇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医学检验

检验师

11

刘少国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超声医学

主任医师

12

巴格那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蒙医学

副主任医师

13

李俊峰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药学

药剂师

14

王慧茹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中西医结合

医士

旗级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应急救援二队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称

备注

1

孟克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蒙医临床

主任医师

2

布和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蒙医骨科

主治医师

3

布仁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临床医学

副主任医师

4

额尔登其其格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蒙医妇科

主治医师

5

僧格道尔吉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蒙医内科

主任医师

6

沙日娜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感控科

主管护师

7

沙日娜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护理

主管护师

8

斯琴格日乐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蒙医儿科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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