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wjw/2023-0819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分布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广大群众也迫切希望在家门口能够获得及时、便利的就医和健康服务。为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均衡覆盖城乡居民,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3〕357号)要求,结合乌拉特后旗实际,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二、重点措施
在《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中,我们主要通过优化门诊服务供给、适当延长门诊服务时间、预约号源向基层倾斜、方便群众就医开药、提升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推行分时段预约并提供周末疫苗接种、深化“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基层就医体验等十项举措,让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更加省心也更加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