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cjdglj/2023-0842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乌拉特后旗市场主体歇业登记“一件事”
联办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歇业备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生产经营困难,且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依法向其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
四、申请要求
1.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2.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事项内容
包括: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5个部门办理事项。
六、办理部门
旗市场监管部门
七、办理程序
(一)登记方式
1、线上全程电子化备案登记
符合歇业备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nmg.gov.cn/或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进行网上自主申报。
2、线下综合窗口(一窗)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可以向旗政务服务中心31、32号综窗申请办理歇业备案登记。
(二)提交材料
1、《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
2、《歇业备案承诺书》
八、办理时限
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旗政务服务大厅31、32号窗口
2.电话咨询:0478-4666681
十一、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