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ybj/2023-0854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乌拉特后旗医疗保障局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股室职能职责
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哈斯朝鲁:主持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78-4631165
党组成员、副局长孟青梅:协助局长主持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对外联络和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法治建设、工青妇、保密机要、民族、统战、统计、双拥、三级联包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
办公电话:0478-4631168
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亚勒巴特尔: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医保基金的核定、征收和待遇支付,乡村振兴,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运行等工作。分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财务工作。
电话:0478-4631167
主任科员 包瑞: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监测,价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的复核、日常监管及考核,医疗保障待遇落实的监管工作。分管医疗保障监测中心、价采股。
电话:0478-4631167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拟定我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旗直各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负责文件的起草、收发、办理和档案管理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做好单位宣传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局机关保密、信访、法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综治、医共体改革等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单位的日常考勤、工作纪律;做好后勤保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燕翔 办公电话:4631170
财务股:负责单位行政经费管理、使用;负责支付职工个人医保报销、城乡居民个人医保报销、生育保险及流产报销;负责支付定点医院、药店、诊所医保结算报销;支付离休老干部医保报销;负责支付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支付其他旗县一卡通;支付城乡居民和职工个人慢性病报销;支付大病救助报销;每月向财政申请拨款并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负责人:苗苗 办公电话:4631169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1.负责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包括灵活就业、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核定征缴)和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住院、特检、靶向药、慢性病等),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报销工作;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登记。2.负责全旗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年度方案的制定实施,组织和监督各苏木镇、基层服务站(点)的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登记、缴费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慢性病的审核及报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健康扶贫政策的贯彻实施,协调财政等部门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保费和兜底医保费的财政代缴等工作。3.负责医疗保障待遇执行。4.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接政务服务局完成各项数据报送。5.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的受理。6.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7.主动对接市医保服务中心相关工作。8.做好信息化建设、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主 任:包海青 办公电话:4615679
副主任:高 宇 办公电话:4666805
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负责对医药机构的监审(包括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日常监审、举报核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报销(包括外转、慢病、门诊)审核,外转票据核查(外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医改工作监督检查;做好信用体系监管工作。
负责人:田慧民 办公电话:4615675
价采股:持续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配合市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阳光挂网采购制度,推进实现全网采购;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等工作,落实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审核医疗机构完成不同批次集采药品资金预管理、结余留用考核核算等工作;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
负责人:纳青 办公电话:4631171
四、办公地点
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