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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9
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局 发布人:张桂丽 发布时间:2023-11-29 点击量:1 字体:

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准确获取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要获取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门户网站:“乌拉特后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lthq.gov.cn);

2、政务新媒体: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微信号:wlthqjtysj);

3、通过本机关信息公开窗口公开政府信息。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赛乌素路东升嘉园宝音图街西侧约60米交通运输大楼三楼310室;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4664109。

4、国家档案馆:乌拉特后旗档案馆。(地址:巴音前达门街与潮格温都尔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路南(乌拉特后旗旗医院南门斜对面);联系方式:0478-4661363;查阅服务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

地址: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4664109。

2、邮政寄送。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收件人: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赛乌素路东升嘉园宝音图街西侧约60米交通运输大楼三楼310室;

邮政编码:015543 

3、网络提交。请登录门户网站“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wlt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门户网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www.bynr.gov.cn)、“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http://www.wlt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要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时间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依申请公开渠道仅限于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三)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如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答复期限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五)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乌拉特后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局407办公室【地址:巴音前达门街与潮格温都尔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路南(乌拉特后旗旗医院南门斜对面)】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4631077

传真号码:0478-4666682

通讯地址: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局407办公室【地址:巴音前达门街与潮格温都尔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路南(乌拉特后旗旗医院南门斜对面)】

邮政编码:015543

电子邮箱:whqzwfwj@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

   

名 称

   

营业执照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身份证明

   

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所需信息情况

   

信息公开义务机关

   

所需信息的名称或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电子邮件   □ 电话告知   □ 纸面

□传真  □ 自行领取  □ 邮寄

   

   

获取信息的形式要求(单选)□纸质版□电子版□其  他(需注明具体形式)

   

 

 

 

 

附件2:

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旗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许可工作。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六)监督指导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七)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八)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勘察设计审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旗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渔港水域安全监管由农牧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舰艇安全监管由文化体育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由交通部门负责;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县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旗人民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及来电的转办、催办、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工作报告、计划、安排、总结和领导交办的有关文件的起草,对本单位上报和下发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围绕单位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应动态,综合调研,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本局的各类大型会议及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执行、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编制、办公用品采购、公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公开、行凤政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单位收支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国有固定资产和执法装备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78-4664109,负责人:辛奇)

(二)运输管理股: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4664117,负责人:明更娜布琪)

(三)规划建设与安全生产监督股: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公路养护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及其他交通事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建议;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协调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管理工作。

负责公路养护、路政、收费、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建设和涉路施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和行政裁定等申请事项的办理。

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旗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震、消防工作。(联系电话:0478-4664112,负责人:杜昊容)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赛乌素路东升嘉园宝音图街西侧约60米交通运输大楼三楼310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4664109

负?责?人:哈斯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与治超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全旗重大路政、运政涉路案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及上报工作;负责全旗涉路行政执法案件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旗各类涉路执法案卷的归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各综合执法大队“四率”完成情况及道路巡查日记填写审核工作;负责全旗票据的领取、发放、收缴、清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负责执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协调及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行政事权的梳理、上报、承接、下方等工作;负责全局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年检、换证、发放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赛乌素路东升嘉园宝音图街西侧约60米交通运输大楼三楼303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4664109

负?责?人:金凯

(二)公路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报农村公路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农村公路路况及日常维修工作动态,负责工程技术、业务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赛乌素路东升嘉园宝音图街西侧约60米交通运输大楼三楼204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4664102

负?责?人:丁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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