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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nmhkjj/2023-0902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牧和科技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04
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机构职能
发布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人:黄龙 发布时间:2023-12-04 点击量:30 字体: 大 中 小

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资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渔业、屠宰行业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旗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六)牵头拟订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旗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旗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编制旗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建立统一的全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旗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旗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旗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旗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负责拟订旗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旗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旗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旗、人才强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旗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市外智力工作。

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制定上,A类人员的政策由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旗农牧和科技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十七)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协助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指导全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全旗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区域扶贫协作、上级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协调联络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旗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完成旗委、政府和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机关和股级二级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任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二)党建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民族、统战、宗教、工青妇等工作。

(三)农业股。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粮食安全、设施农业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资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面源污染、农区产业发展。拟定促进农区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苏木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定农业和农区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检测预警。发布农业和农区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承担地区间农业和农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起草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牧业股。组织协调牧区产业发展。拟定草原补奖、促进牧区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牧业、畜产品加工业和苏木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指导建立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牧区创业创新工作。拟定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畜产品和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检测预警。发布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指导牧业信息服务。承担牧业统计和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牧业对外合作,承担地区间牧业和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牧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牧区统计救灾、牧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水害灾害救济工作。

(五)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股。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出农牧业和农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农牧区改革政策的落实。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普法、信访、维稳、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农牧业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本行业乡村振兴宣传、信息等工作。

(六)社会事业和科技教育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等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嘎查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素质农牧民培育。

(七)种业股。拟订农作物、饲草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饲草种子和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饲草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南繁育种工作规划和管理。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611

负?责?人:吉仁都日布

三、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一)乌拉特后旗科技服务中心

乌拉特后旗科技服务中心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1.参与拟订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科研体系、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承担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承担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广用示范,承担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工作。

4.承担建立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和评估管理机制。

5.参与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

6.承担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参与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7.承担科技评价体系和科研诚信建设及科技评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和科技人才评价的激励机制。

8.承担旗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9.参与拟订旗科技对外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0.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01026

负?责?人:黄芳

(二)乌拉特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乌拉特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是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1.承担旗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2.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3.承担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4.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5.承担旗草原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6.承担旗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7.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3799

负?责?人:杨建忠

(三)乌拉特后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乌拉特后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是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定旗“三农三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议。

2.参与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任务落实等工作,指导各苏木镇现代农牧事业发展工作。

3.承担旗农业和种植业的技术推广和项目实施,承担农作物栽培、土壤改良、科学施肥、智慧农业等重大集成技术推广。承担种子、植保植检、土壤肥料、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数据监测分析,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及新主体培育、新模式创建等工作。

4.承担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承担危险性病虫草的监测和植物检疫,承担新农药、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工作,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工作。

6.承担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拟订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农牧业资源区划研究,承担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服务工作。

7.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611

负?责?人:任长权

(四)乌拉特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拉特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承担全旗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

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调以及疫情报告、疫病消灭净化等相关工作。

3.承担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净化效果的监测与评估工作;提供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承担流通环节和边境边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

4.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开展动物饲养,流通等环节防疫监督工作;承担动物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兽医实验室以及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有关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推广与研究,推动、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6.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屠宰技术及官方兽医、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

7.承担病死、病害动物及有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8.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535

负?责?人:李鑫

(五)乌拉特后旗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乌拉特后旗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是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是: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牧业发展。

2.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化解提供服务保障。

3.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资产资源资金审计和嘎查村日常财务收支核算和定期审计,指导农村牧区集体产权交易,承担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牧区经营情况统计、农畜产品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和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4.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开展示范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的评定及扶持项目落实工作,指导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指导基层经营服务站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人员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5.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6.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611

负?责?人:阿拉腾松布尔

(六)乌拉特后旗畜牧水产工作站

乌拉特后旗畜牧水产工作站,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家畜家禽品种改良,优良畜禽品种的引进、推广、销售工作。

2.承担适宜当地畜牧业发展的新技术推广、家畜人工授精、各类畜种冻精监督管理及标准化棚圈、饲养管理规程设计等工作。

3.承担蒙古马、牛、戈壁红驼、二狼山白绒山羊、肉羊、生猪及其它家畜家禽模式化饲养管理技术推广和保种选育工作。

4.承担水产技术推广、管理体系指导、试验示范、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渔业技术服务工作。

5.承担促进牧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牧区现代化建设、探索牧区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牧区经济发展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牧区优势特色产业工作。

6.承担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等工作。

7.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538

负?责?人:斯日古楞

(七)乌拉特后旗农牧民教育中心

乌拉特后旗农牧民教育中心,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旗农牧民终身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以及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

2.指导全旗农牧民教师能力提升、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农牧业技术传播和科普工作。

3.承担开展农牧民体育活动。

4.承担旗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与继续再教育和农牧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611

负?责?人:乌兰其其格

(八)乌拉特后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乌拉特后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

2.承担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回收补贴、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等资金的安排、审核、落实和发放工作。

3.承担旗农牧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登记下户、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照工作。承担农机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4.承担旗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事故调解工作,承担旗农机化数据统计工作。

5.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11146

负?责?人:傅丞毅

(九)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乌拉特后旗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参与拟定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助进行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教育指导工作。宣传优势农牧业产业资源信息,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招商引资,参与对各级龙头企业的评定工作,参与拟定旗农牧业产业化主导产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2.参与拟定旗农牧业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和指导,承担旗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前期认定和项目库建设,承担产业化项目筛选、储备和上报工作,负责产业化统计工作。

3.借助“天赋河套”品牌推广旗涉农涉牧企业及个体加工作坊的农畜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对接营销团队开拓市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参加各级农展会议和农牧业博览会工作。

4.参与研究制定旗农村牧区新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上级农村牧区能源生态农业建设、技术引进,专业培训及环境保护工作。

5.承担人居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资料上报、课题调研、经验总结、案例推广和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乡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农村经济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6.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333

负?责?人:霍耀

(十)乌拉特后旗农牧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乌拉特后旗农牧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后勤、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物业管理和国有资产、财务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旗农科局门户网站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等相关工作。

3.承担农牧业科技视频节目的创作、动态新闻宣传等工作。

4.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5611

负?责?人:钱洪卫

(十一)乌拉特后旗绿色产业统筹发展中心

乌拉特后旗绿色产业统筹发展中心为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抽检工作,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技术咨询和指导工作。

2.开展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检查的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指导、宣传等工作。

4.协助开展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申报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初宙、推荐、上报,以及生产基地创建、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

5.承担旗名优特新农产品品牌培育、建设、认定、推广等服务指导工作。

6.协助旗绿色产业发展规划的专家团队开展“六大产业”的组织实施工作。

7.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669456

负?责?人:李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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