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tjj/2023-0914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是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综合管理的部门。主要是对后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准确把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苏木、镇、各部门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监督检查本旗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基本统计制度。
三、在国家、自治区、市、旗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旗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旗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旗委、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旗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各界发布本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本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统一管理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组织指导本旗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刊物的出版工作。
八、承办旗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工业投资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农牧业统计股、法制股。按照乌机编发(2021)26号设置乌拉特后旗统计调查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两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普查股和咨询股。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乌拉特后旗统计局(本级)。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聚焦主责主业,精心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坚持抓发展必须抓数据,抓数据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抓基础的工作思路,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1.严格执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按照核算流程,精准收集统计系统内部的调查资料,有关部门的财务统计资料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加强部门、行业基础数据的匹配性研究,确保总量、速度和行业“三个基本”衔接,让核算数据如实反映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
2.加大对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数据评估和统计监督力度,逐户指导核查规上工业企业,确保全旗所有规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联合税务局、外事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点监控的“准四上企业”进行营业收入核查,确保“达规上限”企业及时入库纳统,有效扩大“四上”企业增量,做大经济总量。
3.紧盯投资项目入库,实行重大投资项目专班跟踪,定期调度的办法,健全完善投资领域部门数据会商制度,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应统尽统、“颗粒归仓”,确保全面完成投资领域全年各项统计任务。
4.加强对消费市场和重点服务业企业跟踪监测,认真做好样本筛选和轮换工作,统准报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面反映消费市场和行业结构的变动趋势,不断提升服务业行业数据的代表性。
5.围绕节能降耗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能耗双控年度目标任务,建设零碳园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二、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2023年是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五经普”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召开局党组会,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将筹备工作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强调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全面摸清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真实“家底”及近五年新变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经济普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组建机构,明确职责。旗统计局组建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成立综合协调、综合业务、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宣传、后勤保障等六个具体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专业股室具体负责,明确各工作组职责,任务细化到人头。三是加强统筹,抓实基础。旗统计局统筹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以企业法人单位和调查单位基础信息核查为契机,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和税务部门资料,核实单位基础信息,筛选“三库”企业,针对性培育调查单位,维护更新名录库,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做好普查“两员”的选调工作。普查“两员”是经济普查能否成功的基保障,首先要做好普查“两员”的选调工作,真正把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和身体能胜任工作的人员选进“两员”队伍。五是认真搞好“两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任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培训时间。培训以讲课为主,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以及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着重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普查表,同时强化对“两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经测试合格者构颁发普查员证书,才能上岗担任教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六是要积极落实好“两员”的补贴。制定有利于发挥“两员”积极性的配套政策规定,调动选调人员的工作热情,消除选调人员的后顾之忧,创造条件稳定“两员”队伍。
三、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2023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计部门一定要摒弃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思想,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按照旗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翻一番,五个零突破”的目标任务,在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上精准发力。一是要在统计优质服务上聚焦发力。要积极发挥统计“晴雨表”、“风向标”作用,突出靠前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优势,加强统计监测预警,逐月编印统计月报、专报,按季撰写统计分析,做好经济运行趋势分析研判和数据解读工作,适时提出有预见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建议,推动统计服务由“事后分析”向“事前研判”转变,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要在发挥统计“数库”、“智库 ”功能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健全完善重点指标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制度,为旗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扎实做好基础指标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全国、全区、全市和邻近旗县经济走势,通过横纵向分析比较,不断加强政策研究,使统计分析有血有肉,弥补“ 就数论数”的短板。三是要在强基础、提本领、促能力上聚焦发力。认真实施统计专业知识轮讲和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活动,邀请统计系统的专家学者到我旗讲学,解读辅导统计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和“上挂外送”等多种学习培训形式,不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打造“三基地三示范两样板”的战略定位,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和数据解读,力争做到“统计报表延伸到哪里,培训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四、坚持强本固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档升级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发挥统计部门在推进四个领域统计基层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深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全面完成全旗各苏木镇统计站全区“八有八化”示范乡镇建设任务,力争在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中走在全市前列。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形成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严格执行统计失信企业、失信人员公示制度。集中抓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营造不能造假,不想造假、不敢造假的社会氛围,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坚持齐抓共管,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坚持系统思维,积极落实党建任务清单,与业务工作安排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使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向而行、同向发力,拧成一股绳,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14.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1.23万元,增长 21.5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14.9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514.9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23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由于五险一金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514.9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514.9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6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74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由于五险一金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56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增加,公益岗位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9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 514.9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14.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4.9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合计514.9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64.91万元,占90.3%;
项目支出50万元,占9.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14.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23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由于五险一金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公益岗位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23万元,增长21.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35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74万元。其中:
1. 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0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4万元,增长5.71%。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
2. 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万元,增长900 %。变动原因今年第五次经济普查6月份宣传阶段,7月份开始进入清查阶段。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94.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5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3.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5万元,增长36.7 %。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年初预算4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5万元,增长14.9 %。变动原因在职人员的工资增加,公益岗位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年初预算1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5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去年没有参加预算核定。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项)。年初预算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30.8 %。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公益性岗位增加人员。
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项)。年初预算0.42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0.01万元,下降2.3 %。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有变动,减少2人。
(三)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数为22.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2.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万元,增长34.4%。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公益岗位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数为3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8.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9万元,增长19.2%。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64.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6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等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由公务用车平台调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由公务用车平台调配。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去年自治区执法检查回头看和上级部门统计核查数据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0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有调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9.4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9.4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项目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50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永乐 联系电话:13847836502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