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hgqsm/2023-0938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获各琦苏木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为提升应急处理效率,充分发挥获各琦苏木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组织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应对和处置辖区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和市、旗安委会有关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苏木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主 任:敖旭东 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长
副主任:陈文斌 人武部长
成 员:脑木汉 获各琦派出所所长
赵 亮 巴音温都尔派出所所长
王殿成 巴音戈壁派出所教导员
其其格 司法所所长
哈尔巴日斯 平安建设办主任
杨 冬 沙如拉嘎查支部书记
宝力德巴特尔 毕力其尔嘎查支部书记、嘎查主任
苏亚拉其木格 乌宝力格嘎查支部书记、嘎查主任
张文忠 满都拉嘎查嘎查主任
段文礼 前达门嘎查支部书记
阿拉腾苏布德 巴拉乌拉嘎查支部书记、嘎查主任
哈斯牧仁 查干高勒嘎查支部书记
李茹 获各琦卫生院院长
塔娜 巴音温都尔卫生院院长
达楞其其格 巴音戈壁卫生院院长
下设在平安建设办,哈尔巴日斯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急管理预测预警制度
(一)信息收集。根据现场条件、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分析预测。苏木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管控等制度,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信息分析。苏木应急办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必要时上报旗应急管理局。信息分析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公开媒体发布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预警处置。对于发生一般(Ⅳ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和避免事态升级,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到苏木应急办,苏木应急办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较大(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苏木应急办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应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乡政府和专项应急机构。
三、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一)目的。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突发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内容。本制度所称风险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共卫生、社会事业和公益服务、社会秩序等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
1.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2.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私人房地产等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
5.因激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
6.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要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
四、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报告时限。苏木政府接收后,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一般及以上事故立即报告旗政府和旗市安委会等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三)报告形式。事发地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报告,报告要注明时间地点,情况紧急的要形成专题报告。应急处置工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五、应急处置协调联制度
(一)现场指挥。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由上级机关领导、苏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采取措施,组织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及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5.组织抢修破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6.向旗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二)应急联动。现场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有关主管部门和派出所、苏木政府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防疫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防控、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控制工作。
4.交通管制组:由综治办和相关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应急运输畅通。
5.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派出所等科室和部门组成,负责无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以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社会动员组:由苏木政府负责,动员组织苏木各办中心、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生活保障组:苏木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工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六、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协同制度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在启动各级应急处置预警的同时,及时进行不同程度的社会动员,协助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隔离等工作,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
(二)苏木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社会动员及动员范围。
(三)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要及时宣传好动员工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动员工作。
(四)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要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保证人员随叫随到。
(五)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要及时参与应急救援,防止次生灾害、环境污染和减轻灾情的紧急处置工作。
(六)根据灾区紧急需求,按照迅速、便利原则组织调动灾区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请求临近地区支援。
(七)必要时,依法紧急调用物资、设施、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将予以补偿。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苏木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
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三)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四)总结评估
苏木乡应急指挥部及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故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值守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二)基本要求
坚持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三)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置。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3.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4.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5.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6.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拉特后旗获各琦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