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lj/2023-0995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乌拉特后旗河长办关于 2023年 1-10月份苏木镇河湖长巡河情况的通报
各苏木镇河长办:
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提高河湖长巡河质量,督促和指导全旗各苏木镇河湖长履职尽责,旗河长办对各苏木镇河湖长 2023年 1-10月份的巡河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苏木镇河湖长均能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巡河湖任务,推动解决河湖“四乱”问题。截至 10月份,全旗各级河湖长共巡河2176次,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22处,出动各类机械105余台次、投入人工653余人,清理河湖渠沟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350.8多吨,目前全部整治并销号,实现河湖管理从有名到有实,常态化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苏木镇河湖长未按规定完成巡河频次。其中获各琦苏木李伟巡河次数3次,巡河次数不足。
2.部分苏木镇级河湖长巡河湖时长较短。如巴音前达门苏木乌恩其河长巡河24次,巡河时长0.72,平均巡河时长1.5分-2分钟。巴音镇李奕轩河长巡河10次,平均巡河时长不足3分钟。
3.个别河湖长对于河长通手机 APP 巡河软件应用不熟练,比如在巡河统计报表中有巡河次数,巡河时间,但巡河公里数显示 0。如呼和镇杨小龙河长,巡河次数27次,巡河公里数显示0。
4.部分河长巡河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根据巡河轨迹显示,部门河长巡河2分钟巡河长度达到2km多,3分钟巡河长度接近4km。
5.巡河质量不高,部分河湖长在巡河中没有查出问题,存在“打卡式”巡河现象。
三、整改要求
1.各苏木镇级河湖长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工作职责,做到“有名有实”。
2.各苏木镇级河湖长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完成巡河湖任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河湖长进行警示、约谈。各苏木镇河长办要及时向总河湖长汇报本次督查情况,促进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3.各苏木镇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 (试行)》,深入理解巡河湖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坚持用脚步丈量河湖,带着问题去巡查、不能走形式、搞过场。在河湖问题频发及关键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加密巡查点位,及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巡河质量。
4.各苏木镇河长办要按照制度要求,每月梳理汇总本苏木镇河湖长巡河情况,对巡河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的,予以提醒,推进巡河工作常太化规范化。认真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5.各苏木镇河长办要进一步梳理河湖长“渠沟区库”名录,并将最新河湖长名录报送旗河长办邮箱。
6.各苏木镇河长办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河湖长正确使用河长通手机 APP 巡河软件,特别是对于新任职的河湖长要第一时间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