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nmhkjj/2023-1011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农牧和科技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及相关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精神及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在推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2023年重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结合《巴彦淖尔市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了《乌拉特后旗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乌拉特后旗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附件2: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行动
附件3: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
附件4:推进苏木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行动
附件5: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
附件6: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区创建行动
附件7: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行动
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乌拉特后旗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质量完成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强旗工作等考核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产出来”“管出来”“保数量”“保多样”“保品质”等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我旗农畜产品抽检力度,强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施行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旗能力提升,抓好抓实“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全力提高我旗农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安全水平,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重点工作各项任务要在11月底前完成,12月进入年度考核期。具体任务完成时限按照具体任务中明确的时间节点执行。
三、具体任务
(一)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行动(附件2)。
(二)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附件3)。
(三)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行动(附件4)。
(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附件5)。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旗能力提升行动(附件6)。
(六)推进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附件7)。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苏木镇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政治任务去抓,自觉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保障我旗不出现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认真制定具体方案。各苏木镇相关部门要强化创新、细化任务、明确措施,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本辖区的监管检测工作具体方案,每一项任务都要按照“见数必分解、见任务必分解”的原则制定每月推动计划,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三)强化调度督促。旗农科局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监管工作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监督。涉及到检测、培训、巡查、指导服务、宣传、购置仪器设备等内容调度都需要附带佐证材料。
附件:1.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行动
2.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
3.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网格化管理行动
4.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区创建行动
6.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行动
附件2:
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行动
2023年,根据《巴彦淖尔市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全年完成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300批次,速测筛查6000批次以上,具体计划如下。
一、细化任务
(一)全旗检测任务。2023年我旗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300批次,速测筛查6000批次,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各苏木镇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检验检测任务数(批次)
速测筛查(批次)
1
旗绿色产业统筹发展中心
300
1200
2
巴音镇
---
1000
3
呼和镇
---
1000
4
乌盖苏木
---
1000
5
获各琦苏木
---
600
6
潮格镇
---
600
7
巴音前达门苏木
---
600
合计
300
6000
备注:1.检测任务可分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检测等。2.速测筛查任务包括禁限用药物速测筛查和常规药物速测筛查。常规药物速测筛查任务分解表见本方案附件2: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
二、抽样检测及数据报送
监督抽查抽样检测相关要求、检测参数参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国家另行制定细则,则按照新的细则执行。例行监测抽样检测相关要求、检测参数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执行。
(一)制定方案。检测机构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实施方案,方案要包括人员力量、时间安排、每月任务数量、抽检品种、抽检计划等内容。确定的任务要按要求制定每月抽检计划。
(二)抽检时间。紧扣元旦、春节、中秋等农畜产品消费旺盛和第三、第四季度农畜产品生产集中上市时节。
(三)抽检对象。覆盖全旗所有农牧业生产主体及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大户)的全部苏木镇,主要抽检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三大类主体,要覆盖全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用标企业和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企业。种养殖个体散户抽样比例不高于20%。
(四)抽检品种。检测机构要按农畜产品上市时间安排抽检品种。种植业产品要集中叶菜类、鳞茎类和根茎类产品,同时应包括集中上市的地产水果和食用菌,要全面了解豇豆种植情况,并列入抽检范围。茄果类蔬菜的抽样比例不超过20%;畜禽产品要集中在牛羊猪鸡肉、鸡蛋等产品;水产品依据当地养殖情况抽取。抽检中要特别关注豇豆、芹菜、鸡蛋等产品种养殖情况。
(五)检测数据报送。按时间节点要求将检测表报旗监管办汇总。
(六)不合格样品报送。不合格样品随时报送,检测机构检出不合格样品后24小时内报市农牧局监管科。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及时启动立案核查相关工作。
附件3:
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
2023年全旗要围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重点治理品种,按涉及我旗包括肉羊、肉牛、鸡蛋3个重点品类开展抽查抽检,完成常规药物速测筛查300批次。同时要完成3类重点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指导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一)强化宣传培训指导服务。以重点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科普宣传内容,通过微信视频号、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适时组织集中宣传培训。
(二)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以重点治理品种为重点,围绕农畜产品集中上市的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节假日农畜产品消费量大的时节,结合日常检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区域和品种,集中整治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
(三)严格控制常规药物残留超标。以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市《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及易超标常规药物参数目录》为参考,按照“用什么检什么”的原则指导苏木乡镇开展常规药物(胶体金法)速测筛查。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常规药物速测筛查任务分解表
区域
常规药物速测筛查(批次)
(胶体金法)
乌盖苏木
100
巴音前达门苏木
100
潮格镇
100
备注:该任务包含在检验检测计划中每个苏木镇区速测筛查批次数内(附件1)。
二、有关要求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实行季度调度,治理行动实行半月调度,各苏木镇按照调度要求将报表报送至旗农牧局监管办,旗农科局审核汇总后报市监管科。
附件4:
推进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
管理行动
2023年,全旗推动6个苏木乡镇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任务,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以推动监管员、协管员落实巡查检查制度为重点,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登录注册和辖区生产主体录入工作。
一、细化任务
2023年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任务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区域
2023年新增开展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个数
2023年底网格化管理达标苏木乡镇
(街道办事处)总数
乌拉特后旗
2
潮格尔镇、获各琦苏木
5
潮格尔镇、获各琦苏木、巴音宝力格镇、呼和温都尔镇、乌盖苏木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任务分解表
二、具体举措
(一)监管员、协管员培训全覆盖。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全部监管员、协管员开展网格化巡查检查、速测筛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安全用药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推动监管员、协管员提高业务能力。旗监管办负责在大数据平台上及时更新监管员、协管员名录。培训任务于11月30日前完成。
(二)加强监管员、协管员公示力度。 要推动乡镇苏木落实网格化管理“区域定格 网格定人 人员定责”的有关要求,在苏木镇显著位置全覆盖公示监管员、协管员信息,要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公示监管员、协管员信息。为监管员、协管员制作袖章、马甲等具有辨识的标志。
(三)推动监管员、协管员开展巡查检查。推动监管员、协管员使用大数据平台规范开展巡查检查。分别于6月30日前和10月31日前完成覆盖辖区内大数据平台备案管理生产主体的巡查检查任务,每个生产主体年内至少巡查2次,并依据巡查检查结果建立网格化管理重点监管名录。在巡查检查中,监管员、协管员要将新建和遗漏的生产主体录入大数据平台进行备案管理,注销不再从事生产活动的生产主体。
三、有关要求
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月调度机制,其中,巡查检查、名录更新完善等情况以大数据平台数据为准,各苏木镇需每月按时对平台上的数据进行核准,局监管办对各苏木镇数据进行审核,并向市监管科提交当月任务完成情况。网格化管理达标、公示、培训、指导服务等情况列入综合调度表,各苏木镇需同时将佐证材料报旗农科局监管办。
附件5
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
2023年,推动全旗3家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生产的蔬菜、水果、禽肉、禽蛋和水产品上市前规范、常态化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总数达到8家,占应落实主体的100%。摸排遗漏或新建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及时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一、细化任务
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落实任务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各旗县区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任务分解表
区域
2023年新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个)
配备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台数(台)
2023年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总数(个)
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畜产品生产主体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总数占应落实主体总数的比例
全旗情况
3
3
8
80%以上
巴音镇
3
3
8
呼和镇
---
---
---
获各琦苏木
---
---
---
潮格镇
---
---
---
巴音前达门
---
---
---
乌盖苏木
---
---
---
备注:2023年推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主体数包括已备案登记的和2022年新建或摸排发现的遗漏主体。
二、具体举措
(一)大力推行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为3户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配备打印机,指导生产主体逐步废止旧版承诺达标合格证。由绿色产业统筹发展中心负责指导配备打印机的生产主体通过大数据平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电子合格证+追溯管理。配备打印机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加大对生产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力度,推动生产主体知法守法并依法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流通环节宣传推广,指导各苏木镇在流通环节如超市、农贸市场、学校播放《承诺达标合格证》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承诺达标合格证知晓率。宣传工作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任务如下。
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推广任务分配表
区域
在流通环节播放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视频(次)
超市
农贸市场
学校
全旗情况
1
1
1
(三)建立“挂钩”机制。蔬菜、水果、禽肉、禽蛋和水产品在参加自治区及以上展会,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识时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实行月调度。开具情况以大数据平台为准,全旗每月对数据进行核准。纸质版合格证开具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宣传培训、购置发放合格证打印机、挂钩等情况列入综合调度表,由各旗农额局汇总后报市农牧局监管科,同时需报送佐证材料。
附件6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区创建行动
2023年,以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带动能力为重点,打造乌拉特后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区。推动国家级农安县和自治区级农安县开展“亮牌”行动,开展动态核查。
一、强化宣传展示,擦亮金字招牌。国家和自治区农安县要在旗县百度词条、政府网站等介绍旗情旗貌内容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内容;要制作宣传片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要在辖区显著位置制作悬挂“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识标牌;挖掘当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亮点并在《农民日报》《内蒙古日报》等官方媒体上开展至少1次宣传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知名度。
二、推动农安县与品牌打造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授权使用工作,推动辖区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在包装上标注国家或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字样。鼓励制作农安县+农畜产品品牌标志标识。
三、推动农安县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2023年我旗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从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品牌打造、带动产业发展、宣传推广等方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模式。
四、推广应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2023年推动我旗苏木镇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任务,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以推动监管员、协管员落实巡查检查制度为重点,每个生产主体年内至少巡查2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登录注册和生产主体全部入驻大数据平台,实现100%的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可追溯管理。
附件7
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能力提升行动
2023年,完成检测机构扩项任务,按照《巴彦淖尔市旗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扩项任务
(一)加强业务培训。旗检测中心开展检测技术知识更新、抽样检测实操技术、《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能力提升相关培训,提高检测机构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自治区农牧厅将组织开展的旗县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实操培训班。
(二)发挥旗县检测机构作用。旗检测中心开展抽样、制样、前处理等工作,并对辖区内的主产产品开展抽样检测,摸排并解决当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隐患品种及药物名录。
(三)迎接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证后抽查。迎接自治区农牧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做好实验室管理运行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自治区能力验证工作,提高基层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实操能力,此项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