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rsj/2023-1032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吸纳毕业年度为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
2.吸纳的高校毕业生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
(二)申请方式
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三)审核发放程序
1. 市、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 市、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 市、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 市、旗县区通过银行将一次性扩岗补助拨付至企业(单位)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