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zjj/2024-0560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5-02 |
关于转发《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使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便利度,方便企业办事,决定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在审批全过程中的应用,现将巴彦淖尔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使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过程中,除保密项目、事项外,其他项目和事项不允许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行使用电子材料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附件:
附件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使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事宜的通知.pdf
乌拉特后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