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rsj/2024-0580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关于申请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
各苏木镇事务所、广大创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规定,有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就业工作。现将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范围
在乌后旗管辖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和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民指农牧民)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条件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三、贷款额度、贴息期限及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
小微企业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 400万元。同时需具备条件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超过3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形式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担保和抵押两种形式,由借款人与经办银行自行商定。对个人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获得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资料
(一)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交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
2、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证复印件1份(A4纸);
3、填写《乌拉特后旗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1份;
(二)小微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交资料
1、填写《乌拉特后旗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盖章);
六、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方式
贷款申请人需在经营场所所在地苏木镇事务所或就业服务中心405室提交申请,具体联系方式:
乌后旗就业服务中心:0478-4665392
旗政务服务大厅7号窗口: 0478-4631016
呼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478-4608009
潮格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15049399131
乌盖苏木劳动保障事务所: 13739909068
获各琦苏木劳动保障事务所: 13500689556
巴音前达门苏木劳动保障事务所: 13739903999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