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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31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信息
发布单位:人社局 发布人:冯杰 发布时间:2024-10-31 点击量:0 字体: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信息

 

一直以来,乌拉特后旗人社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旗委、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以下是关于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能的简要介绍:

 一、基本情况

乌拉特后旗人社局下辖两个二级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局机关目前设5个股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保基金信息股、就业培训促进股、人事工资福利股、劳动调解仲裁股。单位共有43人,执行行政工资的工作人员共16人,执行事业工资的工作人员共2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西部支援计划志愿者共1人,社会工作者4人。

 二、工作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综合治理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人社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机关信访事项。(联系电话:4661787,负责人:李欣蔚)

(二)社保基金信息股。参与拟定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统计管理。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违纪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及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旗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参与拟订全旗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乌拉特后旗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暨“金保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旗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负责旗数据中心与市、自治区数据中心的联网工作。负责全旗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负责金保工程“五险合一”综合数据库建设、网站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安全保密。负责全旗0A办公自动化建设、运行维护及设备的配置与管理。负责全旗社会保障卡的统一应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旗本级网络安全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工作。(联系电话:4616140,负责人:薛璐)

(三)就业培训促进股。组织实施全旗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工作。指导全旗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农收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牧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拟订全旗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办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定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联系电话:4666642,负责人:李欣蔚)

(四)人事工资福利股。拟定全旗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推进全旗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全旗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协调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承担全旗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全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批复,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核定。(联系电话:4666642,负责人:毕力格)

(五)劳动调解仲裁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全旗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工伤认定和鉴定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审核工作。拟订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仲裁院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联系电话:4666643,负责人:云斌)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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