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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jyj/2024-0617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2024-11-06
乌拉特中旗教育系统“信易+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教育局 发布人:赵佳 发布时间:2024-11-06 点击量:29 字体:

乌拉特中旗教育系统“信易+教育”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诚信文化教育等主题,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守信主题教育教学的基础作用,在教育系统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使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更加容易获得评优评先便利(信用良好容易评优评先简称“信易”),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易+”系列项目为载体,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开展“信易+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易+教育”主要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向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教育服务。推进我旗“信易+教育”工作,有利于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加强教育服务供给,降低教育成本,促进信用建设水平和服务效率双提升,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信易+教育”,降低教育成本,降低信用违约风险,促进基层教育服务更加便民,提升乌拉特中旗教育整体水平;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对守信主题强化正面激励,形成守信有益的价值向导,促进师生主动守信。对于信用等级高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教育领域相关事项上给予优先安排;对信用极好的学校、幼儿园与教育工作者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对信用极好的个人,列入守信“红名单”,授予相关表彰或荣誉,作为诚信典型进行媒体宣传报道或推介。以典型为牵引,利用开展主题班会的形式增强青少年诚信意识,将信用行为制度化。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范围、规范、途径和方式的工作细则,积极将各单位“信易+教育”数据进行统一归集。及时统计“信易+教育”实际情况及出现的问题,降低风险。      (二)制定信用分级评价标准。对适用于信用分级评定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分,实现对其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评价,作为对教职工在考核聘任、评优奖励、评聘晋级时的重要指标,对信用评级高的提供绿色通道,对信用评级差的一票否决。      (三)创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全旗各校园分别建立健全“信易+教育”信用等级评价运用机制,明确每个信用评价等级享有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强探索创新,优化教育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信用等级、个人信用分等载体,方便师生群众授信用信。      (四)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信用+教育”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要签订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和责任。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教育领域信用分级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获得有关单位或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五)开展“信易+教育”先行试点。教育系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自身情况,研究开展“信易+教育”试点工作可行性,有意向的及时向旗信用办提交试点申报材料。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全旗各校园开展“信易+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扩充信用信息数据种类及来源。      (二)强化督导检查。旗教育局将不定期深入各校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信易+教育”工作扎实推进。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校园要对通过“信易+教育”获得成效的校园进行典型宣传,增强全旗教育信用创新的政策知晓度,在全旗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及时总结“信易+教育”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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