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后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hq_rsj/2024-0637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14
关于对2024年旗级创业示范店评估认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社局 发布人:冯杰 发布时间:2024-11-14 点击量:5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对2024年旗级创业示范店评估认定的通知

 

全旗创业人员: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就业工作快速发展,根据《乌拉特后旗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店建设的实施意见》(乌后人社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开展旗级创业示范店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取。旗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自主申报、现场评审、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评选,对拟评选的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评选结果予以批复并授予牌匾,给予奖励。

(二)申报的项目按经营地址所属辖区苏木镇推荐,方可申请旗级示范店。

二、项目评选范围

创业示范店的评选面向全旗范围内全体创业者,主要是对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牧区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

三、项目申报数量

择优评选10户为旗级创业示范店。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旗级创业示范店评选标准及申报条件

1.在乌后旗管辖范围内,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的城乡创业者,注册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经营未满5年的创业实体,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含3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2.优先选择大学生、复转军人、失业人员自主(集体合伙)创办的公司或创业实体店;

3.创业者和创业实体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4.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无不良信贷记录;

5.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6.能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创业交流、创业培训、创业宣传。   

五、项目申报资料  

(一)申报旗级创业示范店需提交的资料

 1.《乌拉特后旗创业示范店评选认定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征信报告;

 4.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5.创业过程、前景规划,不少于1500字。

六、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申报流程采取分级申报的办法。各苏木镇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申报人员逐项填写申报书(表),并现场核实原件和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旗就业局;按要求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二)各苏木镇要对创业示范店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申报资料不完整、重要信息缺项、内容弄虚作假或不按程序申报、推荐项目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三)对乡镇苏木申报的创业示范店,由旗评估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审、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

(四)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估认定领导小组将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初审达标后,由评估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电话:0478-4665392

 

附件:

 

1、《创业示范店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2024年创业示范店评估、认定打分表》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8 日

 

 


附件1


乌拉特后旗创业示范店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店主照片

(一寸彩照)

政治面貌


民 族


联系电话


常住户口所在地


参加创业培训时间


企业名称


开业时间


身份证号


连锁加盟店个数


用工人数

留学生()人    高校毕业生()人       复转军人()人    少数民族()人   返乡农牧民工()人     农牧民工() 人   残疾人员()人  失业人员()人   就业困难人员()人  

脱贫人员()人                合计()人

企业地址


 

 

 

创业经历

 

 

 


前景规划           


 


 

附件2

 

 

乌拉特后旗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服务中心:

我郑重承诺:此次项目申报项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地区初审意见

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意见




                (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旗级意见

旗就业局服务中心意见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旗财政局意见

 

附件3

2024年创业示范店评估、认定打分表

示范店名称: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初审

分值

复核

分值

备注

创业者身份

(25分)

大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实现创业的。(20分)

符合条件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其他(5分)

最高得5分。




依法

经营    

(10分)

3年内无违反国家、自治区、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未了结的经济纠纷和不良信贷记录。(10分)

前两项,每项1分,最后一项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得8分,3次以下得6分,4次以下得4分,5次以下得2分,6次以上不得分。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10分)

执行法定劳动时间。(5分)

符合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5分)

符合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安置

就业   

(35分)

安置就业不少于15人。

安置就业达到15人,按35分的80%给分,每增加1人按0.23分计算得分。




经济

效益   

(5分)

查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能够综合反映实体经营良好。(5分)

三张表反映经营状态良好得5分,无法证明经营状态良好得2分。




自身

建设     (15分)

公司制度完善,简介上墙,积极参加本地区相关单位举办的创业交流、创业培训和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15分)

前二项,每项3分,最后一项9分,每少一项扣相应分值。




合计


100




审核评估人:(签字)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