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rsj/2024-0637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关于申报乌拉特后旗创业园(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苏木镇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创业园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 绕 “稳就业、促创业”大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动,大力营造创业就业氛围。根据《乌拉特后旗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店建设的实施意见》(乌后人社发〔2020〕57号)精神,开展旗级创业园(孵化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
(二)申报的项目按经营地址所属辖区苏木镇推荐,方可申请旗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二、项目评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园区管理运营服务机构向属地苏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认定申请。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创业园(孵化基地)基本条件
1.具有固定的创业场所,能够满足生产经营、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即入驻即开业”的条件,有专门的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2.有完善的入驻条件、入驻流程、管理制度、服务标准、退出机制等配套办法;有良好的创业文化和氛围,帮助入驻实体开展宣传报道,展示创业形象,树立创业品牌;
3.有一定数量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实体;有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信息服务的服务平台;
4.有入驻实体档案库,实现入驻实体动态管理;能够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能够开展法律、财务、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够提供工商税务代理登记服务;
6.能够指导协助孵化期的实体,做好退出、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服务工作。
(二)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评选标准
旗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工业类、农牧类、商贸物流类、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产业类等四个类型开展认定评估。
1.工业类:实有生产和办公服务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2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200人。
2.农牧类:耕地面积不少于400亩,入驻实体不少于6户,稳定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180人,家禽畜类养殖存栏量不少于4000只。
3.商贸物流类: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15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75人。
4.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类:园区厂房(写字楼)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2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100人。
四、项目申报资料
1.《乌拉特后旗创业园(孵化基地)申报书》(在首页上要加盖苏木镇政府公章);
2.苏木镇政府推荐报告;
3.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4.入驻实体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运行情况报告;
5.提供管理制度、服务标准、退出机制等制度办法;
6.创业指导服务人员情况、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7.创业优惠政策文件、资金安排文件、支出证明;
8.入驻创业实体花名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场地产权证明、经营场地平面图、园区图片等;
10.园区工程建筑验收报告(消防、规划、环保、建委等部门的验收报告)。
五、申报和认定程序
旗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自主申报、现场评审、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评选,对拟评选的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评选结果予以批复并授予牌匾,给予奖励。
(一)申报流程采取分级申报的办法。各苏木镇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申报人员逐项填写申报书(表),并现场核实原件和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旗就业服务中心;按要求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二)各苏木镇要对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申报资料不完整、重要信息缺项、内容弄虚作假或不按程序申报、推荐项目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三)对苏木镇申报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由旗评估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审、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
(四)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估认定领导小组将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初审达标后,由评估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旗政务服务大厅7号窗口: 0478-4631016
呼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478-4608009
潮格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15049399131
乌盖苏木劳动保障事务所: 13739909068
获各琦苏木劳动保障事务所: 13500689556
巴音前达门苏木劳动保障事务所: 13739903999
附件:
1.《创业园(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2024年创业园(孵化基地)评估认定打分表》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5日
乌拉特后旗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
申 报 书
名 称:
所在苏木镇人民政府:
申 报 日 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拉特后旗 财政局 制
(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情况 | |||||||||
旗级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二)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情况 | |||||||||
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
入驻实体主要人员数量 | 留学生()人 高校毕业生()人 复转军人()人 少数民族()人 返乡农牧民工()人 农牧民工() 人 残疾人员()人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 就业困难人员()人 失业人员()人 | ||||||||
园区定位 | □ 创业园 □ 创业孵化基地 □ 具有孵化功能的创业园 | ||||||||
类 型 | □ 工业类 □ 农牧类 □ 商贸物流类 □ 具有孵化功能的创业园 | ||||||||
经营主体 | □ 公办 □ 民办 □ 企业 □ 社会团体 □ 其他(需另做说明) | ||||||||
组建方式 | □ 政府投资(□新建 □改建) □民营投入 □ 其他(需另做说明) | ||||||||
经费来源 | □ 财政拨款 □ 自收自支 □ 其他(需另做说明) | ||||||||
法人代表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注册时间 | 产权归属 | ||||||||
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
生产经营建筑面积(㎡) | 办公服务面积(㎡) | ||||||||
服务机构 | □有 □无 | 入驻管理办法 | □有 □无 | ||||||
入驻实体档案 | □有 □无 | 创业服务平台 | □有 □无 | ||||||
服务标准 | □有 □无 | 入驻流程 | □有 □无 | ||||||
创业服务 | □有 □无 | 管理服务人员 | □有 □无 | ||||||
入驻实体户数 | 成功孵化实体数 | ||||||||
入驻实体安置就业人数 | 其中, 高校毕业生数 | ||||||||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数 | |||||||||
其中、农牧民工人数 | |||||||||
其中、留学生人数 | |||||||||
其中、复转军人数 | |||||||||
其中、返乡农民工数 |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 | |||||||||
其中、残疾人员数 | |||||||||
其中、失业人员数 | |||||||||
其中、少数民族数 | |||||||||
其中、失地农牧民数 | |||||||||
孵化期扶持政策 | 一年 | ||||||||
二年 | |||||||||
三年 | |||||||||
规划容纳实体户数 | 规划带动就业人数 | ||||||||
(三)项目地区基本情况概述 | |||||||||
(四)项目基本情况 | |||||||||
(五)项目目标 | |
(六)项目保障措施 | |
计划投入资金总额(万元) | |
已经投入资金渠道及总额(万元) |
申请地区初审意见 | |
所在劳动保障事务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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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苏木镇人民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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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级意见 | |
旗就业服务中心意见 |
|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
旗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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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人员花名册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机构) | 职务 | 职称 | 是否是创业培训老师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机构) | 职 务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实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创业者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实体名称 | 入住时间 | 带动就业人数 | 已经享受的扶持政策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附件2
乌拉特后旗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服务中心:
我郑重承诺:此次项目申报项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创业园(孵化基地)评估认定打分表 | |||||
创业园名称: 年 月 日 | |||||
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初审 分值 | 复核分值 | 备注 |
园区 条件 (33分) | 园区工程:各项建筑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 建筑工程,需提供审批和验收手续,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 |||
公共服务功能区:创客咖啡室、路演室、培训室、创业成果展示室等公共服务场所数量不少于3个。(12分) | 每个功能区4分,每少一个扣相应分值, | ||||
申报资料:内容真实准确,信息内容完整,格式整齐清晰。(12分) | 每项4分,表述和事实不相符,材料不整齐的每一项扣3分。 | ||||
管理制度健全:有健全的企业入驻流程、有规范的服务标准、有详细的入驻实体档案库等。(9分) | 每项3分,不符合的扣相应分值。 | ||||
园区 服务 (50分) | “三个入园”:政策入园、服务指导入园、创业宣传入园。(18分) | 每项6分,每少一项扣相应分值。 | |||
“三个统一”:建立一个常态化的联席制度、做一个宣传栏、挂一个牌子。(18分) | 每项6分,每少一项扣相应分值。 | ||||
开展品牌活动:通过媒体对入驻实体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展示创业品牌形象阵地,设立园区创业典型光荣榜。(8分) | 前三项,每项1分,后一项5分,每少一项扣相应分值。 | ||||
服务指导:设立8人以上相关专业知识,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管理人员服务机构。(6分) | 前一项3分,后两项每一项1.5分,每少一项扣相应分值。 | ||||
创业 就业 (17分) | 入驻实体:工业类30户,农牧类10户,商贸物流类20户,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类30户。(8分) | 入驻实体达到各类要求户数按8分的80%给分,每增加1户*0.003分计算。 | |||
安置就业人数:工业类300人,农牧类300人,商贸物流类100人,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类150人。(9分) | 安置就业人数达到各类要求人数按9分的80%给分,每增加1人*0.003分计算。 | ||||
合计 | 100 | ||||
审核评估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