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zjj/2024-0638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乌拉特后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事项类别
技术审查
三、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四、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十一条 第一款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款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3号)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五、审批层级
无
六、办理情形与申请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技防等):
1、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
1、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防设计审查):
1、施工图(人防)设计文件
七、办理流程图
申请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审查申请;施工图审查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如受理,则组织审查,并出具意见;如不受理,通知申请单位并告知原因。
八、办件类型
承诺件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项目类型不同,承诺时限不同,最长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
(线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线下)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街与潮格温都尔路交叉口西南160米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优化营商环境大厅34号窗口
十二、办理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
十三、收费标准
无具体标准
十四、咨询方式
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或拨打12345热线咨询
十五、办理进程、结果查询途径
线上查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十六、监督投诉方式
内蒙古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内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投诉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未予审批或确认的,应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要求申请人补充完善;申请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应退回重报。
(四)申请人申请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